锐新科技(300828):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
证券代码:300828 证券简称:锐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9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 毕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上海虢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上 海虢盛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持股 5%以上股东上海虢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虢实”) 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虢盛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虢盛”)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5月13日至2025年8月12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651,190股(占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股份后的股本比例不超过1.00%),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302,380股(占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股份后的股本比例不超过2.00%),合计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953,570股(占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股份后的股本比例不超过3.00%)。 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虢实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虢盛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2:计算“减持比例”、“占总股本比例”等比例时,总股本均已剔除公司最新披露的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 二、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 3、上海虢实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虢盛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上海虢实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虢盛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1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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