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国星光电:关于认购对象出具特定期间不减持公司股票承诺函
“1、本公司确认,国星光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公司及控制的关联方不存在减持所持有的国星光电股份的情形; 2、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六个月内,本公司及控制的关联方不存在减持国星光电股票的计划,并承诺将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国星光电股票; 3、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指引,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国星光电和其他股东的利益,积极配合国星光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承诺为不可撤销的承诺,若本公司违反前述承诺而发生减持的,本公司承诺因减持所得的收益全部归国星光电所有,并依法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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