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嘉股份(002843):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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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7月10日 18:10:26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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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泰嘉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
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2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5年6月11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其中,持有本公司股份 48,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9.07%)的股东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联重科”)计划自上述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517,37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5,034,75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合计拟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7,552,12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
公司于近日收到
中联重科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告知函》,获悉
中联重科于2025年7月3日至2025年7月9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本公司股份468,4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19%。本次权益变动后,
中联重科持有本公司的股份由48,000,000股减少至47,531,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19.07%减少至18.88%,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情况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
住所 |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银盆南路361号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5年7月3日至2025年7月9日 |
权益变动过程 | 中联重科因自身经营决策,于2025年7月3日至2025年7月9日
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本公司股份468,4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19%。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
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
影响。 |
股票简称 | 泰嘉股份 | 股票代码 | 002843 | |
变动方向 | 上升□ 下降?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 | |
股份种类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
A股 | 468,400 | 0.19 | | |
合计 | 468,400 | 0.19 |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请注明)
其他 | |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48,000,000 | 19.07 | 47,531,600 | 18.88 |
其中:无限售条件
股份 | 48,000,000 | 19.07 | 47,531,600 | 18.88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
行已作出的承诺、
意向、计划 | 是? 否□
1、公司股东中联重科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
先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
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
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2、公司股东中联重科本次减持情况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
致,不存在违反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 |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
违反《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等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本所业
务规则等规定的情
况 | 是□ 否?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
十三条的规定,是
否存在不得行使表
决
权的股份 | 是□ 否? |
6.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中联重科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告知函》 |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股东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
中联重科不属于本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上述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股东
中联重科的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其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已经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4、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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