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设股份(002883):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时间:2025年07月10日 18:00:49 中财网
原标题:中设股份: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5年7月28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2025年7月2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及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28日上午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7月21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7月2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上述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兴阳路1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非独立董事2人
1.01朱冬青
1.02胡志伟
非累积投票提案  
2.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00《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00《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上述议案已由2025年7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及其他相关公告。

2、上述议案2、3、4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上述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本次会议审议之议案1为累积投票议案,应选非独立董事2名。

上述议案 1表决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7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2、登记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兴阳路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晨
电话:0510-88102883 传真:0510-88102883
电子邮箱:jszs@jszs-group.com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兴阳路1号
邮编:214000
5、其他事项: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样本
附件三: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普通股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83”,投票简称为“中设投票”
2、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X2票
合计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议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7月28日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时间为 2025年 7月 28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贵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非独立董事 2人   
1.01朱冬青   
1.02胡志伟   
非累积投票提案  同意反对弃权
2.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00《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00《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注:
1、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票。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4、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附件三:
参会登记表


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或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 
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股东盖章 
股票账户号 
持股数量: 
代理人姓名 
是否本人参加 
代理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注:
1、此表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 2025年 7月 24日下午 5:00。

3、请用正楷字填写(须与股东名册所载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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