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能股份(603809):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外汇、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外汇、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 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能股份”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使用外汇、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374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5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5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7,605,283.0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42,394,716.9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10月29日存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且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4年10月29日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资报告》 (XYZH/2024CDAA1B0432)。
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外汇、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在使用上述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申请、审批、支付等过程中将严格遵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公司相关部门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和采购计划,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程序后,签订相关合同。 2、在达到合同付款条件时,由经办部门根据合同条款提交付款申请并注明付款方式,按照公司规定的资金使用审批程序逐级审核,相关审批程序履行完成后,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办理支付。 3、公司财务部建立使用外汇、信用证等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明细台账,按月汇总,并抄送保荐机构。 4、公司财务部发起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流程:对于使用外汇、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按月度汇总或逐笔填制募集资金置换申请单,并匹配付款清单和支付凭据,经公司内部流程审批后,公司可将等额募集资金由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同时,公司建立募集资金款项等额置换自有资金的台账,台账应逐笔记载募集资金专户转入自有资金账户交易的时间、金额、账户、用途等,并与每笔资金相关的票据进行匹配,确保募集资金仅用于相应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置换台账按月度抄送保荐机构。 5、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使用外汇、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外汇、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款项,再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且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议程序及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外汇、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外汇、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是基于公司业务实际情况进行的操作处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建立了规范的操作流程。因此,同意公司使用外汇、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外汇、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且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外汇、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相关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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