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邦科技(002157):2024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5年07月10日 17:25:12 中财网
原标题:正邦科技:关于2024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正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8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员工持股计划
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第一个锁定期将于2025年7月10日届满,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概述
(一)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标的股票的来源为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公司股份。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第一批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解锁比例为本员工持股计划项下所持有的标的股票总数的50%。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30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二)2024年6月11日,公司召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等议案,设立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与监督机构,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上述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6月12日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三)2024年7月1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38,588,036股已于2024年7月11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开立的“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专户,过户数量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42%,过户价格为1.43元/股。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及业绩考核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自行终止,也可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适用法律的相关规定提前终止或延长。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全部出售或转出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若本员工持股计划拟展期,将按照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约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并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披露要求,逐项说明与展期前的差异情况。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第一期法定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法定锁定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得买卖股票。

2.为体现激励与约束对等,有效绑定公司与员工利益,使员工长期关注公司发展,本员工持股计划在法定锁定期届满后,所持有的标的股票分批解锁,具体如下:

解锁安排解锁时间解锁比例
第一个锁定期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 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50%
第二个锁定期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 名下之日起满24个月50%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考核标准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员工持股计划在2024年至2025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公司2023年商品猪出栏量213万头,销售饲料(含调拨至养殖板块)合计64万吨,2024年及2025年的考核目标均以2023年为基数进行确定,本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考核期考核指标商品猪出栏量(A)万头 饲料销售量(A)万吨 
  目标值(Am )(+20%)触发值(An) (+10%)目标值(Am )(+30%)触发值(An )(+15%)
第一个 考核期2024年商品猪 出栏量或2024 年饲料销售量2562358374
考核期考核指标商品猪出栏量(A)万头 饲料销售量(A)万吨 
  目标值(Am ) (+40%)触发值(An) (+30%)目标值(Am )(+60%)触发值(An )(+45%)
第二个 考核期2025年商品猪 出栏量或2025 年饲料销售量30027710293
注:1、上述“饲料销售量”指公司年度报告中披露的饲料销量(含调拨至养殖板块); 2、上述“商品猪出栏量”指公司月度经营报表及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商品猪销量; 3、达成上述任一考核指标即可。

按照上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各解锁期标的股票解锁比例与对应考核年度考核指标完成度挂钩,标的股票解锁比例(X,保留百分比小数点后2位小数)确定方法如下:
①当A≥Am时,X=100%;
②当An≤A 其中,A选取完成其中一个指标的孰高值(即两个指标均触发时,X取两者孰高)。

若X<100%,则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权益对应部分不得解锁,不得解锁的部分由管理委员会收回,择机出售后以出资金额与售出金额孰低值返还持有人,剩余资金(如有)归公司所有;或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处理对应标的股票。

2024年年度报告中公司披露销售饲料(含调拨至养殖板块)合计124万吨,满足公司层面第一个考核期业绩考核要求。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依照激励对象绩效指标考核结果确定其个人层面考核结果及实际行权的股份数量。

激励对象行权考核年度的考核结果及行权比例为:

考核等级AB+BCD
个人层面可行权系数100%50%0%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持有人分年度进行考核,由考核结果确定其个人绩效考核系数。

若各考核期内,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到触发值或以上,持有人个人考核期所对应的权益份额需按个人层面可行权系数综合计算。

若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C或D时,持有人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不能行权的权益份额由管理委员会收回,管理委员会可以将收回的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按出资金额平价转让给指定的具备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受让人;或由管理委员会择机出售收回的标的股票,出售后按照出资金额与售出金额孰低值返还持有人,剩余资金(如有)由管理委员会分配给其他持有人或归公司所有;或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处理对应标的股票。

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第一个考核期内,215名持有人个人层面绩效考核为“B”及以上,对应解锁比例为100%,3名持有人个人层面绩效考核为“C”,对应解锁比例为50%,其余50%由管理委员会收回,并于锁定期届满后择机出售,出售后收益归公司所有。

综上,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股份数量为19,294,018股,占本员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本持股计划项下标的股票锁定期满后,由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确定标的股票的处置方式。锁定期满后,由管理委员会陆续变现持股计划资产,并按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进行分配。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5.在本持股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上述敏感期应当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含)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也可按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规定、相关法律法规提前终止或延长。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全部出售或转出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1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4、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信息敏感期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的,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五、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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