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立股份(600619):海立股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时间:2025年07月10日 16:30:59 中财网
原标题:海立股份:海立股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股票代码:600619(A股) 900910(B股)2025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TheSecondSpecialShareholders’ 股 东 大 会 GeneralMeetingfor2025 会议资料 MeetingFiles 2025年7月16日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会议时间:2025年7月16日(星期三)15:00开始
会议地点:上海浦东金桥宁桥路888号科技大楼M层报告厅
会议主持:董事长董鑑华
会议议程:
1、逐项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01选举贾廷纲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1.02选举郑小芸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控股股东行为规范>的议案》;
4、股东发言;
5、股东现场表决;
6、宣读大会现场表决结果。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立股份”或“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因年龄原因,董鑑华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本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相应不再担任本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主任委员;王玉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本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相应不再担任本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

董事会审议同意提名贾廷纲先生为公司本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郑小芸女士为公司本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均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董事候选人贾廷纲先生、独立董事候选人郑小芸女士简历附后。

以上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025年7月16日
附:
贾廷纲先生简历
贾廷纲,男,1973年出生,工学博士,正高级工程师。现任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发那科机器人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上海市第十六届人大代表。曾任上海电气中央研究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上海电气自动化事业部、环保事业部联合党委副书记、自动化事业部副部长、环保事业部副部长,上海环保工程成套有限公司总经理,德国宝尔捷自动化有限公司顾问委员会主席,上海电气自动化集团副总裁、党委书记、总裁,上海电气轨道交通集团总裁,上海电气自动化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郑小芸女士简历
郑小芸,女,1962年出生,硕士,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CPA)非执业会员。现任智昌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市商业会计学会秘书长。曾任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董事,联华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拟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相应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变更为《股东会议事规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及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的《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临2025-033号),及修改后的《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以上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修订《公司章程》相关变更登记等具体事宜。《公司章程》最终修订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2025年7月16日
关于修订《控股股东行为规范》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控股股东行为规范》部分条款作相应的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及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的《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临2025-033号)及《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行为规范》。

以上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025年7月16日
表决说明
一、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交易时间段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或在当日9:15-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行使表决权。

二、 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采用记名方式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各表决事项均采取非累积投票方式,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事项下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以打勾的方式表示。根据《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90
公司章程》第 条的规定,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三、 网络投票的注意事项:
1、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需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2、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3、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5 A B
、同时持有本公司 股和 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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