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纳智能(301129):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5年07月10日 16:30:48 中财网
原标题:瑞纳智能: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1129 证券简称:瑞纳智能 公告编号:2025-039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40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50,000股,占本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9920%。

2、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7月14日。

公司于2025年6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并同意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按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4年5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4年5月7日,公司披露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独立董事王晓佳先生作为征集人就拟定于2024年5月23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三)2024年5月7日至2024年5月17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关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的异议。公司于2024年5月18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4年5月23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获得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条件成就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4年5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4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截至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六)2024年7月10日、2024年7月13日,公司分别披露了《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新增股份)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股份)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至此,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向符合条件的149名激励对象授予29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2024年7月12日。

(七)2024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拟回购注销数量及涉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八)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九)2024年8月29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自披露通知债权人公告之日起45日,公司未接到债权人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的情形。

(十)2024年10月29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本次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00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4年10月28日回购注销完毕。

(十一)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拟回购注销数量及涉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十二)2025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2025年5月16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十三)2025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二、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一)第一个限售期即将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50%。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4年7月12日,第一个限售期将于2025年7月11日届满。

(二)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是否满足解除限售 条件的说明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 行利润分配的情形;公司未发生上述情 形,满足解除限售条 件。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 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上 述情形,满足解除限 售条件。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4-2025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 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前提条 件。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 示: 解除限 考核年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售安排 度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 条件之一: 公公公公公公公公公公公公 1、2024年营业收入较 公公 第一个 2023年增长率不低于 1公2024公公公公公公202 解除限 2024年 3公公公公公公公15%公 20%; 售期 2、2024年净利润较 2公2024公公公公公2023 2023年增长率不低于 公公公公公公公15%公 20%。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 条件之一: 条件之一: 1、2025年营业收入较 1、2025年营业收入较 第二个 2023年增长率不低于 2023年增长率不低于 解除限 2025年 44%; 32.25%; 售期 2、2025年净利润较 2、2025年净利润较 2023年增长率不低于 2023年增长率不低于 44%。 32.25%。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A≥Am 100% An≤A根据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的 2023年、 2024年年度审计报 告,剔除有效期内公 司所有股权激励计 划及员工持股计划 所涉及股份支付费 用影响后,2024年 度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 92,881,055.41元, 2023年度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 72,162,923.70 元, 2024 年相比 2023 年增长 28.71%,已达到目标 值,对应公司层面解 除限售比例为 100%。   
 解除限 售安排考核年 度目标值(Am)触发值(An)
 第一个 解除限 售期2024年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 条件之一: 1、2024年营业收入较 2023年增长率不低于 20%; 2、2024年净利润较 2023年增长率不低于 20%。公公公公公公公公公公公公 公公 1公2024公公公公公公202 3公公公公公公公15%公 2公2024公公公公公2023 公公公公公公公15%公
 第二个 解除限 售期2025年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 条件之一: 1、2025年营业收入较 2023年增长率不低于 44%; 2、2025年净利润较 2023年增长率不低于 44%。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 条件之一: 1、2025年营业收入较 2023年增长率不低于 32.25%; 2、2025年净利润较 2023年增长率不低于 32.25%。
 业绩完成度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A≥Am100%  
 An≤A80%  
 A0%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公司 依据激励对象解除限售前一年的考核结果确认其解除限售比例。激励本次激励计划中 9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 身故、考核不合格等   

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分别对应个人层 面解除限售比例如下表所示: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合格 不合格 100% 0%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在公司业绩考核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个人当期实际解除限售 数量=个人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数量×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层 面解除限售比例。原因不符合解除限 售条件,余下 140名 激励对象的考核结 果均为“合格”,符合 本次解除限售条件,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 比例均为 100%。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合格不合格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100%0%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为符合条件的140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三、本次解除限售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本次激励计划有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以及1名激励对象非因执行职务原因身故,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65,000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并结合《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公司2024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回购价格将由8.43元/股调整为8.2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除上述调整之外,本次解除限售的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四、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7月14日。本次符合可解除 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40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5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9920%,具体如下:

姓名职务获授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 (万股)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可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数量 (万股)可解除限售的数 量占其获授限制 性股票数量的比 例(%)剩余未解除限 售限制性股票 的数量(万 股)
陈朝晖董事、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20.0010.0050.00%10.00
张世钰董事5.002.5050.00%2.50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或其 他核心骨干(138人)245.00122.5050.00%122.50 
合计270.00135.0050.00%135.00 
注:1、因离职、身故、考核不合格等原因失去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所涉及限制性股票数量未纳入上表统计范围内;
2、上述激励对象中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将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股本结构变化情况表
单位:股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 本次增减 变动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比例 (%)增+/减-股份数量比例(%)
一、有限售条 件流通股99,941,90073.44-1,350,00098,591,90072.45
高管锁定股8,069,9005.93-8,069,9005.93
股权激励限售 股2,880,0002.12-1,350,0001,530,0001.12
首发前限售股88,992,00065.40-88,992,00065.40
二、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36,140,50026.56+1,350,00037,490,50027.55
三、总股本136,082,400100.000136,082,400100.00
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六、备查文件
1、股权激励获得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2、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4、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5、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6、深圳价值在线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关于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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