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冠科技(001308):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5年07月10日 10:06:00 中财网
原标题:康冠科技: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1308 证券简称:康冠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3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
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简称:康冠 JLC2,期权代码:037343。

2、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符合本次行权条件的 1,048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 7,098,108份,行权价格为 21.36元/份。

3、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4、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共三个行权期,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期限为:2025年 4月 28日至 2026年 3月 12日。实际可行权期限为:自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手续办理完成之日起至 2026年 3月 12日止(如遇节假日提前至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截至本公告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手续已办理完成。

5、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2023年 2月 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对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023年 2月 24日至 2023年 3月 6日,公司在内部对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司于 2023年 3月 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2023年 3月 13日,公司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权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2023年 3月 1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3年 3月 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3年 5月 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已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等有关规则的规定,确定以 2023年 3月 13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184名激励对象授予 1,922.8709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29.65元/份。公司已完成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时间为 2023年 4月 28日。

2023年 7月 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年及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2年及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有 33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1 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股票期权激励资格,其获授予的股票期权 320,026份予以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剩余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24,997,296份,激励对象由 1,184人调整为 1,150人。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29.65元/份调整为 22.14元/份。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3年 7月 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年及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于 2023年 7月 20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320,032份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成。

2024年 5月 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年、2023年和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

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有58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517,936份予以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1,150人调整为1,092人,有效期内剩余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4,159,353份。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22.14元/份调整为 21.54元/份。

2024年 6月 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于 2024年 5月 31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517,936份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成。

2025年 3月 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有 4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有 38名激励对象因第一个行权期期满未全部行权,对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663,400份予以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 1,092人调整为 1,048人,股票期权数量由 24,159,353份调整为 23,495,953份,其中在第一期已完成行权的股票期权为9,299,730份,故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剩余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4,196,223份。

2025年 3月 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于 2025年 3月 18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663,400份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成。

2025年 3月 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足,同意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股票期权的 1,048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内行权,行权价格为 21.54元/份。

2025年 6月 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年和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21.54元/份调整为 21.36元/份。

一、董事会关于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说明
(一)第二个等待期届满的说明
1、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为自授权日起 12个月、24个月、36个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等待期已届满,可申请行权所获总量的 30%。

2、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情况说明:

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条件是否满足可行权条件的说明
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未发生相关任一情形,满足行权 条件。

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条件是否满足可行权条件的说明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 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 告; (3)上市后最近 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 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 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 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相关任一情形,满足 行权条件。    
公司层面第二个行权期业绩条件: 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相对于 2022年增长率触发值 不低于 24%,目标值不低于 30%。 达到触发值公司层面行权比例为(实际增长率/目 标值)*100%;达到目标值公司层面行权比例为 100%。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 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公司业绩达成情况: 根据公司 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2024年度营业收入相对于 2022年增长 率为 34.52%。公司第二个行权期业绩 考核满足行权条件,公司层面行权比 例为 100%。    
人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行权激励对象共计 1,048人,经收 集激励对象 2024年绩效考核结果,激 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如下:
 考评结果合格不合格  
 个人层面行权比例100%0%  
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条件是否满足可行权条件的说明    
激励对象当期实际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个人 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公司层面行权比例 ×个人层面行权比例     
  考评结果个人行权比例人数 
  合格100%1,048 
  不合格0%0 
二、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可行权安排
(一)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股普通股。

(二)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简称:康冠 JLC2,期权代码:037343。

(三)行权数量:总计 1,048人,可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709.8108万份,占截至 2025年 7月 8日公司总股本 70,061.0130万股的 1.0131%,具体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获授的股 票期权数 量(万 份)本次可 行权期 权数量 (万 份)可行权数量 占已获授期 权的比例 (%)剩余未行 权股票期 权数量 (万份)
1廖科华董事、财务总监8.63162.589530%2.5895
2陈茂华董事、副总经理17.40365.221130%5.2211
3张斌副总经理8.21052.463230%2.4631
4孙建华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书8.63162.589530%2.5895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 人员以及董事会认定需要激励的其他员 工(1044人)2,323.1593696.947530%696.9483  
合计2,366.0366709.810830%709.8115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2、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3、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4、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增发等事项,行权数量将做相应的调整;
5、表中数据为公司自行计算所得,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数据为准。

(四)行权价格: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价格为 21.36元/份。

(六)可行权日
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予的股票期权自等待期满后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5)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日后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禁止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在激励计划行权期内合法行权。

(6)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在行权后 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期限为:2025年 4月 28日至 2026年 3月12日。

实际可行权期限为:自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手续办理完成之日起至 2026年 3月 12日止。

(八)行权期内,公司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内可通过选定承办券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统自主申报行权。承办券商在业务承诺书中承诺其向上市公司和激励对象提供的自主行权业务系统的技术规范完全符合证券交易所及中国登记结算公司对于自主行权业务的操作要求,能够有效控制并防止激励对象在相关敏感期内行权、短线交易。

三、本次激励对象行权情况与授予公告情况一致性说明
(一)2023年 3月 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本次调整后,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1,214人调整为 1,211人,授予的股票期权总量由 1,939.7148万份调整为 1,938.0952万份。

(二)2023年 4月 24日,公司披露了《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8.68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3股。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2023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29.65元/份调整为 22.14元/份,2023年股票期权的授予数量由 1,922.8709万份调整为2,499.7322万份。

(三)2023年 7月 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2年及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 33名激励对象已离职,1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股票期权激励资格,同意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 320,026份予以注销。

(四)2023年 7月 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年及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于 2023年 7月 20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320,032份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成。

(五)2024年 5月 20日,公司披露了《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6.00元(含税)。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2023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22.14元/份调整为 21.54元/份。

(六)2024年 5月 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 58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517,936份予以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 1,150人调整为 1,092人,有效期内剩余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2,415.9353万份。

(七)2025年 3月 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有 4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有 38名激励对象因第一个行权期期满未全部行权,对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663,400份予以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 1,092人调整为 1,048人,股票期权数量由 24,159,353份调整为 23,495,953份,其中在第一期已完成行权的股票期权为 9,299,730份,故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剩余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4,196,223份。

(八)2025年 5月 28日,公司披露了《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80元(含税)。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2023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21.54元/份调整为 21.36元/份。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激励对象行权人数及数量与公司授予登记完成公告的情况及授予时网上公示的情况一致。

四、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处理方式
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或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导致行权期内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公司将按规定注销相应的股票期权。

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期内行权,在行权期结束后,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转入下个行权期,该部分股票期权自动失效,由公司注销。

五、本次股票期权行权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权结构和上市条件的影响
本次可行权股票如果全部行权,股本结构变动将如下表所示:

股份性质本次行权前 本次行权后 
 股份数量比例股份数量(股)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股) 460,767,64665.77%460,864,12165.12%
其中:高管锁定股2,141,4840.31%2,237,9590.32%
首发前限售股458,626,16265.46%458,626,16264.8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39,842,48434.23%246,844,11734.88%
三、总股本700,610,130100.00%707,708,238100.00%
注:表中数据为公司基于 2025年 7月 8日股本数量自行计算所得,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数据为准。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本期可行权期权若全部行权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二)对公司当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激励对象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进行行权。行权相关股票期权费用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在等待期内摊销,并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假设本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公司总股本将由 700,610,130股增加至 707,708,238股,对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影响较小,具体影响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三)选择自主行权模式对股票期权定价及会计核算的影响
公司选择 Black-Scholes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由于在可行权日之前,公司已经根据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行权日,公司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同时将等待期内确认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上述会计处理造成影响,即股票期权选择自主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

六、个人所得税缴纳安排
本次行权激励对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资金由激励对象自行承担。公司将根据国家税收法规的规定,代扣代缴激励对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及其他税费。

七、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 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 3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披露日前 6个月内存在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引起股份变动的情况,具体如下:
姓名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引起股份变动的情况交易时间
廖科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期行权2025年 1月 16日
廖科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行权2025年 2月 27日
陈茂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期行权2025年 1月 15日
陈茂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行权2025年 2月 26日 2025年 2月 27日
张斌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期行权2025年 1月 13日
张斌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行权2025年 2月 24日
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禁止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在行权期内合法行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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