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塑科技(000973):佛塑科技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5-37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先生。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71名、注册会计师346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82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37,037.2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599.9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9,714.90万元。2024年度为9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农、林、牧、渔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11,906.08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的职业保险,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1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4次、自律监管措施 1次、自律惩戒 2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会计师:郭小军,注册会计师,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樊朝娴,注册会计师,2010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郑镇涛,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郭小军近三年未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近三年收到行政监管措施(警示函)一次,相关项目已经按规定整改完毕。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樊朝娴、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郑镇涛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根据具体工作量并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其中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82万元(含税),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6万元(含税),与2023年度、2024年度保持一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可根据2025年度公司业务规模、审计范围变化等因素合理调整审计费用,并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监察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5年7月8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监察委员会会议,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情况进行审议,一致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会计师诚信状况良好,能够为公司提供独立的审计服务,本次续聘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及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7月9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监察委员会审核意见 (四)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信息的说明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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