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华电(60086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信息发布前上市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之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信息发布前 上市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之核查意见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北方上都正蓝旗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70%股权与北方多伦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75.51%股权,并向不超过 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次交易信息首次公告日前 20个交易日的股票价格波动情况进行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因筹划本次交易事项,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25年2月11日开市起停牌,停牌前20个交易日累计涨跌幅计算的时间区间为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2月10日,涨跌幅计算基准日为停牌前21个交易日(2025年1月3日)。内蒙华电股票(代码:600863.SH)、上证综合指数(代码:000001.SH)以及万得电力行业指数(882528.WI)的累计涨跌幅情况如下: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公司股价在本次交易信息首次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内的累计涨跌幅未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标准,不存在异常波动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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