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荻微(688173):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阅报告及备考财务报表
原标题:希荻微: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阅报告及备考财务报表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阅报告及备考财务报表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及 2024年度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殊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于 2012年 9月11日成立 2020年 12月 22日由广东希荻微电子有限公司整体改制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605053745575B,法定代表人为 TAO HAI。 2022 年 1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88173。 截至 2024年 10月 31日止,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 410,309,104股,注册地: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 6号千灯湖创投小镇核心区自编号八座(A8)305-308 单元(住所申报)。 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合称“本集团”)主要经营活动为: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 2025年 7月 8日批准报出。 二、 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情况 (一) 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的议案》,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曹建林、曹松林、深圳市链智创芯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链智创芯”)、深圳市汇智创芯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汇智创芯”)共 4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深圳市诚芯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芯微”、“标的公司”)100%股份。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曹建林、曹松林、链智创芯、汇智创芯共4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诚芯微 100%股份。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三) 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数量不超过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经上交所审核、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根据询价结果最终确定。 (四) 拟收购资产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诚芯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芯微”)系于 2009年 12月 23日成立,2021年 12月 21日由深圳市诚芯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整体改制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440301104430312,法定代表人为曹建林。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止,标的公司股本总数 30,262,500股,注册地: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下李朗社区布澜路 31号李朗国际珠宝产业园厂房一 A3栋 601。 经营范围:集成电路、IC、三极管的设计、研发、批发、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他专项规定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不含进口分销)。 三、 备考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 编制基础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需对本公司重组后业务的财务报表进行备考合并,编制备考合并财务报表。 本备考财务报表是以本公司与拟收购的诚芯微假设本次交易已在报告期初 2023年 1月 1日完成,并依据本次重组完成后的构架、以持续经营为基础进行编制。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号一一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披露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号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相关规定,在此基础上编制 2023年度及 2024年度的备考合并财务报表。 本公司 2023年度和 2024年度的备考财务报表编制的具体假设如下: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1、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的相关交易方案能够获得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2、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是假定本公司实施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所述的重组交易于2023年 1月 1日即已完成,支付完股权及现金收购价款,并全部完成相关手续。 3、假设公司对诚芯微企业合并的公司架构于 2023年 1月 1日业已存在,自 2023年1月 1日起按照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范围,编制 2023年度、2024年度的备考财务报表。公司自 2023年 1月 1日起以合并诚芯微后的主体持续经营。 4、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未考虑重组过程中所涉及的各项税费等费用和支出;未考虑执行资产重组计划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 5、假设商誉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减值,故也未披露对该商誉进行减值测试的相关信息; (二)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规定, 鉴于备考财务报表之特殊编制目的,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只列示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备考合并利润表及有关对本备考财务报表使用者具有重大参考意义的附注项目,未列示相关性不大的附注项目,且部分附注项目已在本备考财务报表中简化披露。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股东权益按“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和“少数股东权益”列报,不再细分“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及“未分配利润”等明细科目。 2、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按照上述的编制基础编制。由于上述收购合作公司交易实际尚未完成,于实际购买日被收购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可能将与模拟购买日的被收购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不同。于实际购买日,本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0号——企业合并》的相关要求,确定实际购买日被购买方的各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因收购产生的商誉,实际计量结果与按照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计量结果可能存在重大差异。此外,交易费用、税收等的实际计量结果也可能与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有所不同。因此,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并不代表收购完成日及收购完成后本集团的实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基于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特定目的,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仅列示本财务报表期间的备考合并财务状况和合并经营成果,故仅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及合并利润表。同时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仅列示与备考目的相关的部分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未披露与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无直接关系的分部报告、金融工具及风险管理、公允价值估计以及资本管理等信息。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未列示本公司财务报表及其相关附注。 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并不构成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完整财务报表;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4、本公司 2023 年度及 2024年度财务报表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分别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4]第 ZC10353号《审计报告》与信会师报字[2025]第 ZC10305号《审计报告》。诚芯微 2023年度及 2024年度财务报表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5]第 ZC10383号《审计报告》。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以上述经审计的诚芯微财务报表、本公司 2023年度与202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为基础,并按本编制基础中所述情况进行调整后,采用本附注中所述的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方法进行编制。 5、本次重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本公司拟通过发行股票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诚芯微 100%股份,总交易对价为 310,000,000.00元,其中 55%的交易对价采用发行股票支付,45%的交易对价采用现金对价支付。本公司用于收购诚芯微 100%股权对应发行股票及现金支付对价于 2023年 1月 1日起列报于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其中计入所有者权益 139,500,000.00元,计入其他应付款中 170,500,000.00元。鉴于本次交易尚未实施,本公司尚未实质控制诚芯微,本次交易实际购买日诚芯微公司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并非其在报告期初 2023年 1月 1日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本公司在编制备考财务报表时假设以 2024年 10月 31日的诚芯微净资产账面价值,作为 2023年 1月 1日被合并方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2023年 1月 1日备考合并报表之商誉,以合并对价与上述可辨认净资产之间的差额确定。 6、本次拟以现金购买资产交易尚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目前尚未完成,最终经批准的交易方案以及诚芯微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评估等都可能与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中所采用的假设存在差异,相关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都将在发行股票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成后实际入账时作出相应调整。 7、除上述附注三(一)所述的主要假设与备考调整外,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未考虑其他与本次发行股票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可能相关的事项之影响。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系按照附注三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该编制基础具有某些能够影响信息可靠性的固有限制,未必真实反映了假设本次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于 2023年 1月 1日已完成的情况下本公司于 2023年 12月 31日和 2024年 12月 31日的财务状况、2023年度和 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因此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仅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程序之目的参考,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四、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按照备考财务报表附注“三、(一)”所述,假设自 2023年 1月 1日起,希荻微成功收购诚芯微。诚芯微自 2023年 1月 1日至 2024年 12月 31日止财务报表已经根据希荻微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因此本备考财务报表所采用的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希荻微一致。以下为希荻微的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一)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希荻微所编制的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希荻微的备考财务状况、备考经营成果等有关信息。 (二) 会计期间 自公历 1月 1日起至 12月 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本备考合并财务报告会计期间为 2023年 1月 1日至 2024年 12月 31日。 (三) 营业周期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 12个月。 (四) 记账本位币 本集团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本集团下属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自行决定其记账本位币,编制财务报表时折算为人民币。 (五)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集团支付的合并对价及取得的净资产均按账面价值计量,如被合并方是最终控制方以前年度从第三方收购来的,则以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集团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六)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 控制的判断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包括本集团及全部子公司。 控制,是指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2、 合并程序 本集团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集团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予以抵销。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集团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集团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同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自购买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2)处置子公司 ①一般处理方法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该多次交易事项为一揽子交易: ⅰ.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ⅱ.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ⅲ.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ⅳ.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七)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本集团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八)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 外币业务 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入账。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 其他汇兑差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资产负债表日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2、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境外经营的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中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境外经营的利润表中的收入与费用项目,采用报告年度的平均汇率折算。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境外经营的现金流量项目,采用报告年度的平均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九) 金融工具 本集团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 金融工具的分类 根据本集团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 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集团可以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集团可以将本应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3)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2、 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集团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和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集团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 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 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金融资产的控制。 本集团与交易对手方修改或者重新议定合同而且构成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原金融资产,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资产。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 金融负债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集团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当期损益。 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集团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 金融工具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本集团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和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集团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应收账款外,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集团按照未来 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集团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集团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认定为处于第一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未来 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集团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期天数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集团将计提或转回的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十) 存货 1、 存货的分类和成本 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委托加工物资和库存商品等,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库存商品和委托加工物资成本包括原材料以及委托加工费。生产加工环节主要由外部专业供应商完成。 3、 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4、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5、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十一) 长期股权投资 1、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集团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集团的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集团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集团联营企业。 2、 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时,调整留存收益。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上述原则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通过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3、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 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简称“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等进行调整后确认。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 公司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净亏损,除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外,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3)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部分处置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结转,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比例结转,因采用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确认为金融资产,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全部结转。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交易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十二)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 3、 固定资产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十三) 在建工程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十四) 借款费用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 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3、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判断依据以及对其使用寿命进行复核的程序 本集团无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4、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 公司进行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支出包括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的相关职工薪酬、耗用材料 、折旧摊销、其他相关费用等相关支出,并按以下方式进行归集: 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的相关职工薪酬主要指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以及与研发活动密切相关的管理人员和直接服务人员的相关职工薪酬; 耗用材料主要指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等; 折旧摊销主要指用于研发活动的长期资产的折旧摊销费用。 5、 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6、 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研究阶段的支出,为研究生产工艺而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评价和选择阶段的支出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大规模生产之前,针对生产工艺最终应用的相关设计、测试阶段的支出为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资本化: (1) 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已经技术团队进行充分论证; (2) 管理层已批准开发该无形资产的预算; (3) 前期市场调研的研究分析说明运用该无形资产所生产的产品具有市场推广能力;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5) 以及开发该无形资产所需的支出能够可靠地归集。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十六) 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本集团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十七)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包括使用权资产改良及其他已经发生但应由本年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按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销,并以实际支出减去累计摊销后的净额列示。(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