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光软件(002063):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
证券代码:002063 证券简称:远光软件 公告编号:2025-033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7月 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和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相关规定,鉴于本激励计划中有 3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10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个人考核结果为部分行权以及公司2024年度业绩未达到第三个行权期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公司将注销 62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共计 14,697,933份股票期权。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 2021年 12月 1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等相关议案。 2. 2022年 4月 19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 3. 2022年 6月 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等相关议案。 4. 2022年 6月 15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关于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于 2022年 6月 2日通过内网“远光 E家”公示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时间为 2022年 6月 2日至 2022年 6月 12日。公示期满,公司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提出异议。 5. 2022年 6月 21日,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等相关议案。 6. 2022年 7月 1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激励对象人数由 665人调整为 662人,授予数量由 3,349.4821万份调整为 4,004.3272万份,行权价格由 8.51元/股调整为 7.05元/股,同意确定 2022年 7月 12日为授权日。 7. 2022年 8月 18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本次股票期权登记人数为 656人,登记份数为 3,965.5643万份,行权价格为 7.05元/股,股票期权授权日为 2022年 7月 12日,登记完成日为 2022年 8月 17日。 8. 2023年 10月 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数量和行权价格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调整后,授予数量由 3,965.5643万份调整为 4,758.6771万份,行权价格由 7.05元/份调整为 5.83元/份。此外,鉴于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公司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导致激励对象不符合激励对象范围及公司 2022年度业绩未达到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考核要求,公司注销股票期权 2,023.5253万份。本次注销后,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变更为 629人,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变更为2,735.1518万份。 9. 2023年 11月 7日,公司已完成 2,023.5253万份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并于 2023年 11月 9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二、本激励计划注销原因及数量 1. 激励对象离职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四章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注销。” 本激励计划共有 3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上述激励对象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1,936,607份将由公司予以注销。 2.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为部分行权 根据《激励计划》第九章的规定“激励对象考核结果符合全额行权,且符合其他行权条件的,可以依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申请股票期权全额行权;激励对象考核结果符合部分行权,公司可酌情决定当年可行权股票期权的额度,最高可行权额度不超过当年额度的 70%;激励对象考核结果符合注销的,公司依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其相应行权期的股票期权当年不得行权,对应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鉴于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内共有 10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为部分行权,董事会确定其可行权额度为当年额度的 70%。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 54,150份将由公司予以注销。 3. 第三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 根据《激励计划》第九章的规定“行权期内,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若各行权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公司注销激励对象股票期权当期可行权份额。”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对应 2024年度内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2)在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若公司当年因融资实施发行股票或发行股份收购资产的行为,则新增加的净资产及该等净资产产生的净利润不列入当年及次年的考核计算范围。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公司 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2.89亿元,较 2020年复合增长率为 4.86%,低于 11%的考核目标,第三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591名激励对象第三个行权期对应的12,707,176份股票期权将由公司注销。 综上,本次共计注销股票期权 14,697,933份。根据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注销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7月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经审计委员会核查:因 3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10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个人考核结果为部分行权以及公司 2024年度业绩未达到第三个行权期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公司注销 62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共计 14,697,933份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在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的范围之内,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各位委员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7月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在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的范围之内,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各位委员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六、律师事务所意见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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