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广核(003816):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

时间:2025年07月10日 09:25:37 中财网
原标题:中国广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003816 证券简称:中国广核 公告编号:2025-047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广核”或“发行人”)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8号〕)、《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7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7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5〕268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实施细则》(深证上〔2025〕223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深证上〔2025〕223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396号)等相关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A股可转债”或“可转债”)。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A股可转债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5年7月8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A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

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相关规定。

本次A股可转债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下:
1、网上投资者申购本次发行的A股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签号码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5年7月11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1张。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华泰联合证券包销。

2、当原A股股东优先认购的A股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A股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或当原A股股东优先认购的A股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A股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在注册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中止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A股可转债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490,000.00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额为147,000.00万元。当实际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主承销商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全额包销投资者认购金额不足的金额,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注册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3、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累计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购次数累计计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数。

企业年金账户以及职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

中国广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490,000.00万元 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已于 2025年 7月 9日(T日)结束。根据 2025年 7月 7日(T-2日)公布的《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为向所有参加申购的投资者送达获配信息。现将本次广核转债发行申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 A股可转债发行 490,000.00万元,发行价格每张 100元,共计 4,900.0000万张。本次发行的原 A股股东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为 2025年 7月 9日(T日)。

二、向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的广核转债总计3,321,021,800.00元,即33,210,218张,占本次 A股可转债发行总量的 67.78%。

三、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申购结果及发行中签率
本次 A股可转债发行最终确定的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 A股可转债总计为 15,789,780张,即 1,578,978,00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32.22%,网上中签率为 0.0186422035%。

根据深交所提供的网上申购信息,本次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有效申购数量为 84,699,107,240张,配号总数为 8,469,910,724个,起讫号码为000000000001—008469910724。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 2025年 7月 10日(T+1日)组织摇号抽签仪式,摇号结果将于 2025年 7月 11日(T+2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公告。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 A股可转债的数量,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购买 10张(即 1,000元)广核转债

四、本次发行配售结果汇总如下:

类别有效申购数量(张)实际获配数量(张)中签率
原 A股股东33,210,21833,210,218100.00%
其中: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 动人30,000,00030,000,000100.00%
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84,699,107,24015,789,7800.0186422035%
合计84,732,317,45848,999,998-
注 1: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获配数量为 30,000,000张,约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61.22%。

注 2:《发行公告》中规定向原 A股股东优先配售每 1张为 1个申购单位,网上申购每10张为 1个申购单位,因此所产生的余额 2张由主承销商包销。

五、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的广核转债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六、备查文件
有关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投资者查阅 2025年 7月 7日(T-2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上的《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提示性公告》,投资者亦可到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查询《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本次 A股可转债发行的相关材料。

七、发行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02号中广核大厦南楼 18楼
联系人:单菁
联系电话:0755-84430888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8号保利广场 E座 20层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电话:021-38966908
发行人: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 7月 10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