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投能源(000600):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辞职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时间:2025年07月09日 00:03:37 中财网
原标题:建投能源: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辞职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代码:149516.SZ 债券简称:21建能01
149743.SZ 21建能02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辞职的公告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发行人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9号)
债券受托管理人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B座第22-25层)
2025年7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2021
托管理协议》、《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等相关文件以及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等,由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编制。平安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平安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公司债券概况
(一)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1、交易所确认文件及规模:2020年11月9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12月2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0]3280号文注册,发行人获准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25亿元的公司债券。

2、债券名称: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21建能01”)。

3、债券简称及代码:21建能01,149516.SZ。

4、发行规模:人民币15亿元。

5、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平价发行。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8、债券利率: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为2.42%。

(二)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1、交易所确认文件及规模:2020年11月9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12月2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0]3280号文注册,发行人获准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25亿元的公司债券。

2、债券名称: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21建能02”)。

3、债券简称及代码:21建能02,149743.S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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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规模:人民币 亿元。

5、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平价发行。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8、债券利率: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为2.37%。

二、本次债券的重大事项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长曹欣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曹欣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任公司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曹欣先生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曹欣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曹欣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

发行人董事会已提名秦刚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请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三、影响分析
以上事项相关预计不会对公司治理、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平安证券作为21建能01、21建能02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平安证券后续将持续关注发行人上述公告所述事项的进展情况以及发行人关于21建能01、21建能02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21建能01、21建能02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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