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培龙(301413):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1413 证券简称:安培龙 公告编号:2025-051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宁波长盈粤富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 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主体为持有安培龙5%以上股份的股东长盈粤富,不属于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安培龙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安培龙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为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大宗交易受让方通过大宗交易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 3.本次权益变动后,长盈粤富合计持有股份比例从8.67%下降至7.44%。本次权益变动的比例触及1%的整数倍。 4.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减持股份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6月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安培龙”或“公司”)于2025年7月9日收到持有安培龙5%以上股份的股东宁波长盈粤富投资有限公司(简称“长盈粤富”)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长盈粤富于2025年6月27日至2025年7月9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数量68.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9%;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转让股份数量52.80万股,动后,长盈粤富合计持有股份比例从8.67%下降至7.44%。本次权益变动的比例触及1%的整数倍。具体情况如下:
二、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主体为持有安培龙5%以上股份的股东长盈粤富,不属于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安培龙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安培龙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为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大宗交易受让方通过大宗交易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 3.本次权益变动后,长盈粤富合计持有股份比例从8.67%下降至7.44%。 4.股东长盈粤富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变动明细; 2.长盈粤富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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