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安科技(300784):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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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7月09日 18:56:47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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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利安科技: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84 证券简称:
利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4
宁波
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
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宁波
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消费电子注塑件扩产项目”已建设完毕,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对该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176.57万元(包括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减手续费净额,具体金额以实际划款时该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预留于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支付项目尾款(如有不足部分由自有资金支付),待项目尾款支付完毕后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上述募投项目结项的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包括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减手续费净额)占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 2.2%,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节余金额低于人民币 5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 5%,可以豁免相关审议程序。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
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53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宁波
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1,406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8.3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9,789.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634.87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3,154.93万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4年 6月 3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中汇会验[2024]844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 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已和保荐人分别与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化分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化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信息如下:
开户单位 | 开户行 | 账户 | 募集资金用途 |
宁波利安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奉化分行 | 401384639706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宁波利安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奉化分行 | 388384634620 | 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开源路项目之子项目研
发中心建设项目 |
宁波利安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奉化分行 | 372784632923 | 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滨海项目之子项目玩具
日用品类产品精密注塑件
扩产项目 |
宁波利安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奉化分行 | 371484632727 | 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开源路项目子项目医疗
器械类产品精密注塑件扩
产项目 |
宁波利安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奉化分行 | 402684634212 | 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滨海项目之子项目汽车
配件类产品精密注塑件扩
产项目 |
宁波利安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宁波分行 | 574904353210008 | 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消费电子注塑件扩产项
目 |
宁波利安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 宁波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奉化支行 | 86011110001644148 |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节余情况
(一)本次拟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宁波
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消费电子注塑件扩产项目”已基本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可结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拟投入募集资
金金额
(万元) | 募集资金累
计投资金额 |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含利息收
入) | 其中:尚未支付的
项目尾款 | 节余资金 |
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消费电子注塑件扩产项目 | 8,057.79 | 7760.05 | 330.43 | 153.86 | 176.57 |
注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消费电子注塑件扩产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进行监管,在满足付款条件时再行支付,待募投项目尾款支付完毕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再行注销。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注 2:若各项余额相加不等于合计数,系四舍五入尾数差导致。
(二)本次拟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公司根据项目规划结合实际情况,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本着合理、有效、谨慎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了成本,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其次,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以及存放期间产生利息收入。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对公司的影响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宁波
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消费电子注塑件扩产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 176.5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具体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最终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预留于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支付项目尾款(如有不足部分由自有资金支付),项目尾款支付完毕后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 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有利于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五、其他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单个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作其他用途,金额低于人民币 5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 5%的,可以豁免董事会、监事会审议以及保荐人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的相关程序。
特此公告。
宁波
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7月 10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