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川智能(300720):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时间:2025年07月09日 18:36:10 中财网
原标题:海川智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择产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


委员会因委员辞职、免职或其他原因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四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在改选出的委员就任前,提出辞职的委员仍应 履行委员职务。



的有关资料,负责筹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并执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有关决议。



 
 
 
 
 
 
 
 
 
 
 


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 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
条件成就;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
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 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
条件成就;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
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高管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书面资料
(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
评价;
(二)根据岗位绩效评价结果及薪酬分配政策提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数额
和奖励方式,表决通过后,报公司董事会。



    
    
    
    
    
    
    
    

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和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独立董事委 员主持。情况紧急的,会议召集人可随时电话通知召开会议,但应说明情况紧急需立即召开会议的原因。



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可根据情况采用现场会议的形式, 也可以采用传真、视
频、电话等通讯方式。



列席会议。



费用由公司支付。




分配方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办法的规定。



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不少于十年。



董事会。



息。




执行;本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 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据以修订,报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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