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美星(300509):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

时间:2025年07月09日 18:36:02 中财网
原标题:新美星: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
股东何德平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9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何德平先生的通知,何德平先生于2025年7月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25,318股(下称“本次变动”),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772%。2025年7月7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德平先生、何云涛先生及一致行动人建水县德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合计持有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7.0195%,本次变动后,该比例数据减至56.8422%。

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何德平   
住所江苏省张家港市   
权益变动时间2025年7月8日   
股票简称新美星股票代码300509 
变动类型 (可多选)增加□ 减少?一致行动 人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何德平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股东名称减持时间减持数量(股)减持比例(%)
A股何德平2025年7月8日525,3180.1772
合 计525,3180.1772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 源(可多选)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股本:29,640万股,2025年7月7日)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本:29,640万股,2025年7月8日)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
合计持有股份169,005,74457.0195%168,480,42656.842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19,710,10040.3880%119,184,78240.2108%
有限售条件股份49,295,64416.6315%49,295,64416.6315%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 否□   
 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减持 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 何德平先生计划在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自2025年6月10 日至2025年9月9日)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 过8,892,000股(含本数),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3%(若在减持计划 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 权、除息事项的,公司可以根据股本变动对减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其中, 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964,000股(含本数),即不超 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928,000股(含本数),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购 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 等规定的情况是□ 否?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 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 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 否?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 .相关书面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何德平
特此公告。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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