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飞沃科技(301232):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5年07月09日 18:36:00 中财网
原标题:飞沃科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1232 证券简称:飞沃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1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担保情况概述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 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并于 2025年 5月 16日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合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6,0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25日、2025年 5月 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或“债权人”)签署编号为保 A101D25001的《保证合同》。约定公司担保的主债权为自 2025年 7月 1日至 2030年 7月 1日止的期间与公司全资子公司飞沃新能源科技(黄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沃黄石”)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前述期间是最高额担保债权的确定期间),前述主债权本金余额在债权确定期间内以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12,000,000.00元(大写:壹仟贰佰万元整)为限。

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包括上述主债权本金最高余额,以及保证范围所约定的主债权所产生的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在内的全部债权。

本次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未超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授权额度范围,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情况
1、公司名称:飞沃新能源科技(黄石)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200MABUAFXQ2B
3、成立日期:2022年 8月 15日
4、注册地址: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黄石大道 688号
5、法定代表人:刘杰
6、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紧固件制造;紧固件销售;通用零部件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货物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8、飞沃黄石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

9、飞沃黄石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0、飞沃黄石最近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科目2025年3月31日(未经审计)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总资产18,843.8715,962.63
总负债15,900.2413,195.38
净资产2,943.642,767.25
资产负债率84.38%82.66%
科目2025年1-3月(未经审计)2024年1-12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9,099.1652,132.63
利润总额232.541,258.31
净利润176.39932.16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行
2、保证人: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飞沃新能源科技(黄石)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

6、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宣布任-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含本次)为人民币 15,16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93%。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无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金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交通银行签署的《保证合同》(编号:保 A101D25001)
特此公告。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7月 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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