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恒信息(688023):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2025 7 16 年 月 日 股东大会须知 为保障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保证股东大会的议事效率,确保本次股东大会如期、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股东大会设会务组,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须在会议召开前2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以及参会回执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四、股东(或股东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权益。 如股东(或股东代表)欲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可在签到时先向大会会务组登记。会上主持人将统筹安排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发言主题应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超出议题范围,欲了解公司其他情况的,可会后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咨询。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五、为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在就股东的问题回答结束后,即进行现场表决。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该项表决为弃权。请股东按表决票要求填写表决表,填毕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六、股东大会对议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股东大会对议案进行表决时,由见证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七、公司聘请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八、股东(或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会议,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会议开始后请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尊重和维护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九、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股东(或股东代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即“一键通”),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大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2025 十二、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年7月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8)。 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时间:2025年7月16日下午15时30分 地点: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联慧街188号安恒大厦3楼会议室 召集人: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主持人:董事长范渊先生 网络投票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7月16日至2025年7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一、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代表股份数情况 三、主持人宣读会议须知 四、审议议案 1、《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2.00《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01《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2.0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3《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4《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01《关于修订<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 3.02《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五、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及提问 六、提名并选举监票人、计票人 七、宣读投票注意事项及现场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布表决结果和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一: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提升公司内部治理和规范运作水平,结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公司拟增补一名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拟增补郭保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郭保民先生的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其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2025年6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公告》已于2025年7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6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郭保民先生,196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人民银行山西省分行办公室副主任,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非银处副处长、《金融时报》天津记者站站长,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副行长,山西省政府金融办主任,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董事长,宝武集团华宝投资首席经济学家、上海交通大学高金院特殊资产研究中心研究员等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保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郭保民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二: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原因及依据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及《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则亦作相应修订。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7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和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作为《公司章程》附件的《股东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根据《公司章程》的修订内容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予以同步修订。 本议案已经2025年6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和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已于2025年7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6日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三: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和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内部治理机制,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具体如下表:
《分红管理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已于2025年7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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