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美新材(002988):不提前赎回豪美转债

时间:2025年07月09日 13:30:33 中财网
原标题:豪美新材:关于不提前赎回豪美转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60 转债简称:豪美转债 转债代码:127053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提前赎回“豪美转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自 2025年 6月 18日至 2025年 7月 8日期间,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美新材”或“公司”)股票已满足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豪美转债”当期转股价 17.57元/股的 130%(即 22.84元/股)。根据《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触发了“豪美转债”赎回条款。

2、公司于 2025年 7月 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不提前赎回“豪美转债”的议案》,并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六个月内(2025年 7月 9日至 2026年 1月 8日)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以 2026年 1月8日后首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若“豪美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将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行使“豪美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一、“豪美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82号)核准,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 1月 24日公开发行了 824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元,募集资金总额 82,4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81,316.57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230Z0025号)。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2〕196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 82,4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 2022年 3月 4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豪美转债”,债券代码“127053”。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2年 1月 28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2年 7月 28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8年 1月 23日)止。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21.51元/股,经调整后的最新转股价格为 17.57元/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1、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 2022年 5月 9日实施完毕,派发现金股利 0.22元/股,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规定,豪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 21.51元/股调整为 21.2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年5月 9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详见公司于 2022年 4月 28日披露的《关于“豪美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

2、公司于 2023年 4月 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3年 5月 12日召开 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豪美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意董事会向下修正“豪美转债”转股价格的提议;2023年 5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豪美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意将“豪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 21.29元/股向下修正为17.97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年 5月 15日起生效。具体见公司 2023年 5月 13日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豪美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

3、公司于 2024年 8月 16日、2024年 9月 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 配 预 案 》,豪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7.97元/股调整为 17.7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年 9月 24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见公司 2024年 9月14日披露的《关于因权益分派调整“豪美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4、公司于 2025年 3月 27日、2025年 4月 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豪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7.73元/股调整为 17.5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年 5月 26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见公司 2025年 5月 19日披露的《关于因权益分派调整“豪美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二、“豪美转债”赎回条款和触发情况
(一)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豪美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本次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自 2025年 6月 18日至 2025年 7月 8日期间,公司股票价格已满足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豪美转债”当期转股价17.57元/股的 130%(即 22.84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已触发“豪美转债”赎回条款。

三、不提前赎回的原因及审议程序
2025年 7月 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不提前赎回“豪美转债”的议案》,根据当前市场情况及“豪美转债”转股情况,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行使“豪美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并同意在未来六个月内(2025年 7月 9日至 2026年 1月 8日),“豪美转债”赎回条款触发时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以 2026年 1月 8日后首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若“豪美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决定是否行使“豪美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六个月内交易“豪美转债”的情况及未来六个月内减持“豪美转债”的计划
1、经自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豪美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交易“豪美转债”情况。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六个月内减持“豪美转债”的计划。如未来上述主体拟减持“豪美转债”,公司将督促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减持,并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认为:
豪美新材本次不提前赎回“豪美转债”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光大证券对公司不提前赎回“豪美转债”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保荐机构出具的专项意见。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7月 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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