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深高速(600548):蓝德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
证券代码:600548 证券简称:深高速 公告编号:临2025-068 债券代码:188451 债券简称:21深高01 债券代码:185300 债券简称:22深高01 债券代码:240067 债券简称:G23深高1 债券代码:241018 债券简称:24深高01 债券代码:241019 债券简称:24深高02 债券代码:242050 债券简称:24深高03 债券代码:242539 债券简称:25深高01 债券代码:242780 债券简称:25深高Y1 债券代码:242781 债券简称:25深高Y2 债券代码:242972 债券简称:25深高Y3 债券代码:242973 债券简称:25深高Y4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蓝德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5 7 8 “ 年 月 日,德州蓝德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光大 银行”)签署了《固定资产暨项目融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光大银行同意向德州蓝德提供人民币10,400万元的固定资产借款,借款期限120个月。该借款将用于置换德州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德州项目”)现有借款。2025年7月8日,深高蓝德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蓝德公司”)与光大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保证合同”),蓝德公司为德州蓝德上述借款合“ ” 同项下债务本金及相关费用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保证期间至借款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包括展期或提前到期)届满后三年止。若借款合同项下债务分期履行,则保证期间至借款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三年止。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本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担保事项授权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本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的执行董事批准对全资及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包括担保额度调剂等)。有关担保授权已获得本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年会批准。根据该项授权,本集团对蓝德公司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70%的下属公司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5亿元。本次担保前后,上述授权项下对蓝德公司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70%的下属公司的可用担保额度分别为人民币5亿元和人民币3.96亿元,对德州蓝德的担保余额分别为人民币0元和人民币1.04亿元。 按照深圳市国有企业有关对外担保规章制度的要求,本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蓝德公司对德州蓝德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由蓝德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德州蓝德不超过人民币10,400万元的固贷额度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有关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5年4月29日的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根据借款合同和保证合同,光大银行向德州蓝德提供人民币10,400万元、期限120个月的固定资产借款;蓝德公司作为保证人,为德州蓝德于上述借款合同项下应付光大银行的债务本金、利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及相关费用等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至借款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包括展期或提前到期)届满后三年止。若借款合同项下债务分期履行,则保证期间至借款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三年止。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此外,2025年7月8日,德州蓝德与光大银行签署了《质押合同》与《应收账款质押/转让登记协议》,德州蓝德将德州项目特许经营权项下合法享有的全部预期收益质押予光大银行,为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质押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被担保人德州蓝德是担保人蓝德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资产负债率情况超过70%。德州蓝德向银行申请借款的主要目的是以利率更低、期限更长的资金置换现有债务,优化负债结构、降低资金成本。蓝德公司与德州蓝德均为本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本次担保有利于本集团优化资源配置、降低融资成本,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担保事项授权的议案》,有关担保授权已获得本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召2024 2025 3 21 开的 年度股东年会批准。有关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分别为 年月 日、7月1日的公告。本次担保在上述担保授权范围之内。本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蓝德公司对德州蓝德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由蓝德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德州蓝德不超过人民币10,400万元的固贷额度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有关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5 4 29 年月 日的公告。 1、本集团对外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截至本公告日,本集团已获批准可提供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933,366.80万元,约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2.61%。 2、本集团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截至本公告日,本集团已获批准可提供的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人民币833,366.80万元,约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8.05%。 3、截至本公告日,本集团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4、除本次担保外,本集团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72,069.02万元,约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55%,上述担保中无逾期担保。 5、根据本公司2024年度股东年会批准的授权,本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的执行董事可根据实际需要批准对多家全资及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8亿元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的执行董事有权但尚未批准使用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约46.96亿元。本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的执行董事将根据本集团业务开展的实际需求,审慎行使股东大会授予的权力,切实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注:本集团部分融资的币种为港币,本公告对上述担保总额进行汇总统计时,港币与人民币之间按港币1.00元兑人民币0.91元的汇率换算,仅供参考。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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