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人神(002567):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25-066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为尊重中小股东,提高中小股东对公司股东会审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1~议案 2对中小股东单独计票,中小股东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召开时间:2025年 7月 8日(星期二)下午 14:4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 7月 8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 7月 8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株洲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栗雨工业园公司总部四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陶一山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7、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9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275,113,32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9.1977%,其中: (1)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3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259,244,44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8.0904%; (2)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 291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5,868,8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1073%。 8、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共 29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5,915,6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1106%。 9、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出陶一山先生、陶业先生、孙双胜先生、杨志先生、于红清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计算。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各当选人表决结果如下: 1.01选举陶一山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267,835,712股,占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 97.3547%;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 8,638,0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 54.2739%。 陶一山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陶业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267,760,149股,占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 97.3272%;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 8,562,5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 53.7992%。 陶业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孙双胜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268,071,249股,占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 97.4403%;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 8,873,6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 55.7538%。 孙双胜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杨志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269,900,886股,占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 98.1053%;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 10,703,2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 67.2496%。 杨志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于红清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267,976,513股,占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 97.4059%;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 8,778,8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 55.1586%。 于红清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出赵宪武先生、张南宁先生、陈小军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将遵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计算。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各当选人表决结果如下: 2.01选举赵宪武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267,902,960股,占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 97.3791%;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 8,705,3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 54.6965%。 赵宪武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张南宁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267,908,753股,占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 97.3812%;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 8,711,1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 54.7328%。 张南宁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陈小军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268,046,658股,占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 97.4314%;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 8,849,0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 55.5993%。 陈小军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湖南一星律师事务所谭清炜律师、杨萍律师出席本次年度股东会,对股东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经办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召集人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湖南一星律师事务所关于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八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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