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源环保(688096):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京源转债”转股价格
证券代码:688096 证券简称:京源环保 公告编号:2025-049 转债代码:118016 转债简称:京源转债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 “京源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 调整后转股价格:6.91元/股 ? 2025 7 15 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 年 月 日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及公司于2022年8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京源转债”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进行调整。 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为: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经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以及于2025年5月17日披露的《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如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余额)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京源转债”处于转股期,自2025年4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转股数量为1,721,182股。上述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由164,176,806股增加至165,897,988股。调整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如下: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2,289,038股,以此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每股转增0.4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4,541,342.5元(含税),转增65,443,580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231,341,568股(公司总股本以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15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公司将对“京源转债”转股价格进行调整,由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导致的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符合募集说明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 根据《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的相关规定,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三、转股价格的调整计算过程 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每股转增0.4股。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65,897,988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2,289,038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163,608,950股。 本次差异化分派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163,608,950×0.15)÷165,897,988≈0.1479元/股。 本次差异化分派虚拟分派的转增股本率=(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送转比例)÷总股本=(163,608,950×0.4)÷165,897,988≈0.3945 转股价格调整公式: 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9.79元/股,鉴于本次涉及差异化权益分派,上述公式中每股派送现金股利D及转增股本率n分别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及转增股本率,P1为调整后转股价。P1=(9.79-0.1479)/(1+0.3945)=6.9144元/股。因A股交易价格最小变动单位0.01元,按照四舍五入方式保留两位小数,实际调整后转股价格为6.91元/股。 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6.9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除权除息日2025年7月15日开始生效。“京源转债”于2025年7月8日停止转股,2025年7月15日起恢复转股。 四、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京源转债的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于2022年8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513-85332929 联系邮箱:suhaijuan@jsjyep.com 特此公告。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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