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威达(002026):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026 证券简称:山东威达 公告编号:2025-055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2025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8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股,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若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减资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2、本次权益分派方案自披露日至实施期间,因公司实施回购股份计划,已回购并完成注销 5,171,400股,当前回购账户持股股数为 0股,公司总股本由 445,703,339股减少至440,531,939股。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0.00股后的440,531,939.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8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72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6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16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7月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7月1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山东省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苘山镇中韩路 2 号 咨询联系人:陈杰 丛凌云 咨询电话:0631-8549156 传真电话:0631-8548999 六、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实施本次分配方案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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