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豫能控股:豫能台前2×1000MW煤电项目获得核准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时间:2025年07月08日 16:55:09 中财网
  CFi.CN讯:2025年 7月 8日,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关于豫能台前 2×1000MW煤电项目核准的批复》(豫发改电力〔2025〕87号),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核准批复的主要内容
1.为夯实河南省电力供应保障能力,科学合理优化煤电布局,新增豫北支撑性调节性煤电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文件,同意核准建设豫能台前 2×1000MW煤电项目。

2.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濮阳市台前县后方乡。

3.项目新建 2台 100万千瓦高效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采用二次循环水冷却系统,生产主水源为污水处理厂再生水,补充和备用水源为引黄调蓄水,生活用水为城市自来水。燃煤经铁路专用线输送至厂区。灰渣全部综合利用。配套送出工程由电网企业投资建设,具体方案另行审定。

4.项目总投资约 85.0亿元,由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 20%,其余资金由银行贷款解决。

5.项目单位要选用高效的主辅机设备,建设双塔双循环脱硫、多层 SCR脱硝装置等环保设施,节能和环保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确保项目供电煤耗和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鼓励项目同步建设降碳设施或预留降碳设施建设条件。

6.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7.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 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 2年期限届满的 30个工作日前,向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投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严格履行投资决策程序,按照核准文件相关要求统筹推进项目后续工作,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评估、环评、能评等相关手续,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豫能台前2×1000MW煤电项目核准的批复》(豫发改电力〔2025〕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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