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血铅事件涉案人将面临何种法律处罚?律师解读
截至7月7日晚10时,天水市麦积区培心幼儿园251名幼儿已全部检测。根据血铅标准认定,血铅异常233人、正常18人。 培心幼儿园相关联的渭北幼儿园、慈爱幼儿园、蒙迪爱幼儿园采样检测结果均正常。目前,有关部门已组建专家组全力开展医疗救治工作。 经对食品留样等223份样本进行检测,221份样本检验合格,培心幼儿园2份样本检验不合格。一份为早餐留样的三色红枣发糕,一份为晚餐留样的玉米卷肠包,两份留样铅含量分别为1052毫克/千克、1340毫克/千克,均超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食品污染物限量0.5毫克/千克的标准。 经侦查,幼儿园园长朱某琳、投资人李某芳同意该园后厨人员通过网络平台购买彩绘颜料,稀释后用于部分食品制作。7月3日凌晨,公安部门将其藏匿的剩余颜料查获。经检验,查获颜料含铅(包装明确标识不可食用)。 目前,公安机关以涉嫌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将朱某琳、李某芳等8人依法刑事拘留,对另外2人依法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律师解读 朱某琳等涉案人员在本案中将面临何种法律处罚? 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胡青春律师告诉“法度Law”,综合现有媒体披露信息来看,涉事幼儿园相关责任人如果明知食品中含铅或添加含铅食品添加剂,提供给幼儿食用,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144条,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根据该条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里的“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通常包括造成轻伤、重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等情况。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即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胡青春律师表示,除依法应负刑事责任外,涉事幼儿园还可能会受到教育行政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面临停业整顿、停止办园、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此外,涉事幼儿园还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康复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幼儿家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若造成幼儿残疾,还需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费用。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刑事业务部主任刘伟涛律师向“法度Law”表示,对于涉案的朱某琳、李某芳等人员,公安机关以涉嫌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将其刑事拘留,后续将进入刑事诉讼程序。依据《刑法》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即构成此罪。从通报情况看,朱某琳作为园长、法定代表人,李某芳作为投资人,同意后厨人员用含铅且明确不可食用的彩绘颜料制作食品,主观上存在明显过错,客观上实施了危害行为,致使大量幼儿血铅异常,严重损害了幼儿的身体健康,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大概率会被法院判处相应刑罚,包括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量刑将综合考虑犯罪情节、危害后果等因素。 刘伟涛律师表示,对于监管失职、渎职人员,纪检监察机关已启动调查程序。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规定,若监管人员未依法履行对幼儿园食品安全等方面的监管职责,存在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或徇私舞弊等行为,导致该严重事件发生,将面临党纪政务处分。比如警告、记过、降级、撤职直至开除等,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将移送司法机关,以玩忽职守罪、滥用职权罪等罪名追究刑事责任,以此彰显法律对公共利益的保护以及对失职渎职行为的严肃惩处。 刘伟涛律师认为,本案需通过刑事严惩与行政问责双重机制,既震慑食品安全犯罪,又倒逼监管履职。后续需关注司法鉴定(健康损害与行为因果关系)及赔偿方案合理性,以维护儿童权益。 .法.度.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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