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科技(002674):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时间:2025年07月08日 10:21:00 中财网
原标题:兴业科技: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0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下简称“利润分配预案”)已获 2025年 5月 19日召开的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利润分配预案规定,鉴于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期间,因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激励对象自主行权,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295,550,944股,按照“每股派息分配方案不变”的原则,调整后的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95,550,94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50元(含税),共派现 44,332,641.60元(含税);本次不以资本公积、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于 2025年 5月 19日经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95,237,12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1.50元(含税)现金红利,共派现 44,285,568.40元(该金额暂以截止 2025年 4月 18日总股本 295,237,124股为基数计算),本次不以资本公积金、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转增股本。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按照每股派息分配方案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2、自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因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激励对象自主行权,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295,550,944股。按照利润分配预案确定的“每股派息分配方案不变”的原则,对利润分配预案进行调整,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95,550,94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50元(含税),共派现 44,332,641.60元(含税)。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的时间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4年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95,550,94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1.50元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1.3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3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5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 7月 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 7月 15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年 7月 1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7月 1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8*****454福建省万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1*****430吴国仕
308*****442福建省春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08*****313荣通国际有限公司
508*****312华佳发展有限公司
注:股东石河子万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更名为福建省万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东石河子恒大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更名为福建省春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 7月 7日至登记日:2025年 7月 14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福建省晋江市安海第二工业区兴业路1号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张亮
咨询电话:0595-68580886
传真电话:0595-68580885

特此公告。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7月 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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