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首开股份(600376):首开股份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
证券代码:600376 证券简称:首开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0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厦门沧珩为公司与保利海西实业有限公司共同成立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为250,000万元人民币,双方持股比例为49%:51%,主要开发厦门市海沧区“云禧”(2021HP01地块)项目。 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厦门沧珩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集美支行组成的银团申请贷款,贷款金额不超过4.8亿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以“云禧”(2021HP01地块)项目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及现房作为抵押物,公司与保利海西实业有限公司之实际控制人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按相应股权比例49%:51%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按此计算,公司提供担保本金金额为不超过2.352亿元。 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公司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集美支行签订《银团贷款保证合同》。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7月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厦门沧珩实业有限公司申请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2025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对公司新增担保额度进行授权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新增担保事项进行审议批准。公司本次为厦门沧珩申请贷款提供担保在2024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提请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2025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对公司新增担保额度进行授权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新增担保事项进行审议批准。 在2024年度股东会召开时公司担保余额基础上新增加公司对参股公司可按股权比例对等提供担保额度60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30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30亿元。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可在参股公司相对应的预计额度范围内调剂使用。在调剂发生时必须同时满足:单笔调剂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以2024年末作为计算基准日)处获得担保额度调剂,且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其中,股东会给厦门沧珩的担保额度为1亿元。 截至2025年3月31日,厦门沧珩资产负债率为67.91%。公司本次为厦门沧珩提供的担保本金金额为不超过2.352亿元,超出了股东会给厦门沧珩的担保额度为1亿元。 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从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担保对象中进行了调剂,从参股公司北京碧和信泰置业有限公司担保额度中调剂1.352亿元至厦门沧珩。调剂后,公司为厦门沧珩提供的担保额度由1亿元增加至2.352亿元。公司为北京碧和信泰置业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由5.7亿元减少至4.348亿元。本次公司向厦门沧珩提供担保无需另行提请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厦门沧珩实业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牵头行(代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 贷款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集美支行 贷款金额:人民币肆亿捌仟万元 保证范围:贷款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的49%。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融资文件项下任何及/或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具体内容以签订的《银团贷款保证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厦门沧珩的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厦门沧珩为公司参股公司,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且其不存在逾期债务等较大的偿债风险,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2025年7月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厦门沧珩实业有限公司申请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项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 厦门沧珩为公司参股公司,本次贷款以“云禧”(2021HP01地块)项目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及现房作为抵押物,公司与保利海西实业有限公司之实际控制人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按相应股权比例49%:51%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1,702,386.27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25.44%。其中:(一)公司对合并财务报告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1,542,951.0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13.69%。 (二)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159,435.1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1.75%。 (三)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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