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普医学(301033):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3年激励计划”或“《公司2023年激励计划》”)授予价格:20.40元/股调整至 19.80元/ 股; 2、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4年激励计 划”或“《公司2024年激励计划》”)授予价格:22.80元/股调整 至22.20元/股。 公司于2025年7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现将2023年 激励计划及2024年激励计划有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3年7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 2023年激 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等发表了明确意见。 (二)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10日,公司对拟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以内部张贴的方式进行了公示公告。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 2023年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提出的异议或意见。2023年8月11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 事会关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 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33)。 (三)2023年8月1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2023年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 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在2023年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 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23年8月17日披露了公 司《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35)。 (四)2023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 2023年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4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认将 2023年激励计划限 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 20.80元/股调整为 20.40元/股,同意确定 2024年 6月 27日为预留授予日,向 3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9.40万股,预留授予价格为20.40元/股。剩余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0.60万股作废。 (六)2024年9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 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七)2024年10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八)2025年 7月 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 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 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2024年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4年6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二)2024年6月28日至2024年7月7日,公司对拟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以内部张贴的方式进行了公示公告。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 议或意见。2024年7月10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 示情况说明》。 (三)2024年7月1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 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24年7月16日披露了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 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4年7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 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同意确定以 2024年7月16日为首次授予日,向28名激励对象授予46.10万股限制性股票。 (五)2025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确认将 2024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 22.80 元/股调整为22.20元/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4年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确定以2025年7月7日为预留授予日,向5名激励对象授予11.50万股限 制性股票。 三、本次调整事项说明 (一)调整事由 2025年 5月 23日,公司披露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 告》,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 利6.00元(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 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截至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66,519,431股,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数量352,500股,以此 计算2024年度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39,700,158.60元(含 税)。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9日,除权除息日 为:2025年5月30日。截至目前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 实施完毕。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激励计划》《公司2024年激励计划》的规定:在2023 年激励计划、2024年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期间,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将根据2023年激励计划、2024年激励计划做相应的调整。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 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23年激励计划》《公司2024年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派息的调整方法为:P=P–V 0 其中:P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 0 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公司股票票面金额。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调整后的 2023年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为: P=20.40元/股-0.60元/股=19.80元/股。调整后的2024年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为:P=22.80元/股-0.60元/股=22.20元/股。 四、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2023年激励计划、2024年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 《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激励计划》以及《公司2024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 五、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鉴于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决定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予以相应调整,2023年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20.40元/股调整为 19.80元/股。2024年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22.80元/股调整为22.20 元/股。上述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2023年激励计划: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已取得了现 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的原因和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调整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4年激励计划: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已取得了现 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的原因和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调整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 期归属条件成就、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授予价格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4、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及调整授予价格 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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