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辰股份(603755):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603755 证券简称:日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9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7月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青岛市即墨区即发龙山路20号公司二楼会议(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全体董事推举由张华君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及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股东会;公司全部高管列席本次股东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表决情况:上述全部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上述全部议案已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4、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崔宝军、陈颖、隋锡党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律师:丁伟、李子臣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8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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