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比中光(688322):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
证券代码:688322 证券简称:奥比中光 公告编号:2025-060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价格不超过97.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5)。 二、回购实施情况 首次回购公司股份95,88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46.50元/股,最低价为41.63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20,598.55元(不含交易佣金等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已届满,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403,62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53.50元/股,最低价为41.63元/股,回购均价为49.62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27,085.97元(不含交易佣金等费用),已超过本次回购方案的回购金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金额上限,即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3、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4、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5、由于回购股份后,公司特别表决权比例会相应提高,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需将相应数量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份,以保证特别表决权比例不高于原有水平。公司分别于2025年5月12日、2025年6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黄源浩先生合计持有的83,550份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份,转换后其持有的特别表决权比例与转换前一致,仍为56.62%。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完成部分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及《关于完成部分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5年4月9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5)。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新增股份存在以下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董事张丁军先生于2025年6月16日归属股票31,2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78%;公司董事、首席财务官陈彬先生于2025年6月16日归属股票24,0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60%;公司董事会秘书靳尚女士于2025年6月16日归属股票19,2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48%。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前述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系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正常实施进程中的行为,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2、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新增股份已于2025年6月1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均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股份自过户至回购专用账户之日起即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公司将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择机出售,届时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三年内出售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具体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7 8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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