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测导航(300627):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
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12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23年12月8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5),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黄娟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3年12月25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 3、2023年12月9日至2023年12月1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12月19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106)。 4、2023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23年12月25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110)。 6、2024年1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4年7月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8、2024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监事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5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二、调整情况说明 1、调整事由 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未来实施 2024年度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不含回购股份),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4股。如自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审议通过后至未来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发生股本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总额进行调整。上述权益分派已于 2025年 6月 20日实施完毕。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需对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调整 (1)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的规定: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Q=Q ×(1+n) 0 其中:Q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0 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 (2)调整结果 根据以上公式,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已授予但尚未归属数量=887.9520×(1+0.4)=1243.1328万股,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已授予但尚未归属数量=150×(1+0.4)=210万股。 3、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 (1)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的规定: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 ÷(1+n) 0 其中:P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0 股份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②派息 P=P -V 0 其中:P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0 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2)调整结果 根据以上公式,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24.65-0.5)/(1+0.4)=17.25元/股。 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经过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已授予但尚未归属数量由 887.9520万股调整为 1,243.1328万股,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已授予但尚未归属数量由 150万股调整为 210万股,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24.65元/股调整为 17.25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授予价格和数量的调整系因实施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所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6月20日实施完毕,公司根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也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同意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 五、律师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于2025年7月7日出具《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调整事项之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调整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尚需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就本次调整履行信息披露等相关程序。 六、备查文件 1、《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4、《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调整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7月 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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