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飞数据(300738):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时间:2025年07月06日 17:40:30 中财网

原标题:奥飞数据: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股票简称:奥飞数据 股票代码:300738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声 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公司所发行证券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示投资者对下列重大事项给予充分关注,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有关风险因素的章节。

一、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131,147.89万元、421,137.98万元、628,064.34万元和 754,073.03万元,在建工程余额分别为 249,876.02万元、99,219.56万元、154,329.70万元和 107,133.79万元,公司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的投资规模较大,主要是公司为了抓住行业增长机遇,在河北廊坊、广州南沙、天津等市场需求较为旺盛的区域投资建设数据中心机房项目。公司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投资规模较大,一方面产生了较大资金需求,如果公司未能做好投融资方面的规划,可能会给公司带来财务风险;另一方面,公司同时实施多个数据中心建设项目,对项目管理能力、经营管理能力、市场开拓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若公司由于管理能力或市场开拓能力的不足,或者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新建数据中心无法按时投入使用或者结转固定资产后产能利用率较低,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二、募投项目产能消化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新一代云计算和人工智能产业园(廊坊固安 F栋、G栋、H栋、I栋、J栋)项目”完工后,可使用机柜将新增8,925个8.8KW机柜。本次募投项目所在区域廊坊IDC市场需求情况良好,公司已经制定了充分的产能消化措施。但是如果未来IDC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会给募投项目的实施效果带来一定影响,公司可能面临新增产能短期内不能消化的风险。如果本次募投项目的机柜上架进度未达到预期,可能导致经营业绩下滑,投资回报率下降。

三、募投项目效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针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一代云计算和人工智能产业园(廊坊固安F栋、G栋、H栋、I栋、J栋)项目”,公司已结合自有机柜运营情况和同行业可比项目情况对募投项目的预期效益进行了合理的测算。但是由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受到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新增
产能是否能够得到消化,IDC市场需求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等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从而给募投项目的预期收益带来不确定性,进而导致募投项目投产后存在达不到预期效益的风险。

四、新增固定资产折旧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公司IDC业务的机柜数量将有所提高。由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期和达产期,项目实施后公司的折旧、摊销费用也会有较大幅度增加。本次募投项目投建后,根据测算每年将新增固定资产折旧 14,150.20万元。由于项目从开始建设到产生效益需要一段时间,如果未来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者项目经营管理不善,使得项目在投产后没有产生预期效益,则公司存在因折旧费用增加而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五、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数据中心属于互联网的基础设施,随着云计算和人工智能产业的快速发展,市场对数据中心的需求将进一步增加,从而吸引更多的资本可能进入该行业,市场竞争将更加激烈。市场竞争的加剧,一方面使得公司面临市场份额被竞争对手抢夺的风险;另一方面,竞争加剧可能导致整个IDC行业的整体毛利率下降。

六、偿债能力和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互联网数据中心前期建设需投入大量资金,项目投资回收期较长,因而具有重资产的属性。在既定的运营效率下,公司业务的扩张主要依靠数据中心机柜数量及运营资金规模的扩大。报告期内,为应对市场需求增加,公司加大了数据中心建设的投入,固定资产投资和日常经营活动对资金需求量较大。公司通过多种方式筹集资金,截至 2025年 3月末,公司合并口径的资产负债率为 72.70%。目前公司的资金状况良好,但如果未来公司的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或者供应商的信用政策与银行的信贷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将面临负债或资金管理不当导致的流动性及偿债能力风险。

七、应收账款坏账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分别为 33,318.47万元、37,727.47万元、68,498.28万元和 40,982.72万元,占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4.78%、
4.39%、5.86%和 3.19%。应收账款余额呈现增长趋势,主要系因为公司收入规模不断扩大,应收账款相应增长。公司的客户主要为信誉较高的行业知名企业,公司与之保持了多年的合作关系,实际发生坏账的风险相对较小。

然而随着公司的生产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客户数量的不断增多,若客户经营不当、相关付款政策发生变化或者公司应收账款规模和管理制度控制不当,则可能发生坏账风险。此外,若国内外宏观经济情况等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导致公司下游客户经营发生困难,进一步导致相关应收账款出现坏账风险。一旦此情形发生,将会对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八、审批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本次发行能否通过相关审批机构的批准以及最终通过批准的时间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九、发行风险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名(含 35名)特定对象,且最终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结果将受到宏观经济和行业发展情况、证券市场整体情况、公司股票价格走势、投资者对本次发行方案的认可程度等多种内外部因素的影响。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存在发行募集资金不足甚至无法成功实施的风险。



目录
声 明.............................................................................................................................. 2
重大事项提示 ............................................................................................................... 3
一、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较大的风险 ................................................. 3 二、募投项目产能消化风险 ................................................................................. 3
三、募投项目效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 3
四、新增固定资产折旧风险 ................................................................................. 4
五、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 4
六、偿债能力和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 4
七、应收账款坏账风险 ......................................................................................... 4
八、审批风险 ......................................................................................................... 5
九、发行风险 ......................................................................................................... 5
目录................................................................................................................................ 6
释 义.............................................................................................................................. 9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11
一、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11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及行业竞争情况 ........................................... 19 三、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 35 四、公司主要生产设备、房屋及土地 ............................................................... 53
五、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 57 六、财务性投资情况 ........................................................................................... 58
七、重大未决诉讼情况 ....................................................................................... 64
八、行政处罚情况 ............................................................................................... 65
九、发行人报告期内年报问询函情况 ............................................................... 67
第二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 68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 68 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 ....................................................................... 72
三、发行证券的价格或定价方式、发行数量、限售期 ................................... 73 四、募集资金投向 ............................................................................................... 74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74
六、本次发行是否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 74 七、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 75
八、本次发行符合“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的依据 ........................... 75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77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77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 77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 82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投资构成、效益测算、资本性投入情况 ............................................................................................................................... 84
五、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 90 六、本次募集资金管理 ....................................................................................... 91
七、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91
八、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既有业务、前次募投项目的区别和联系 ............. 117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118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及资产整合计划 ..................................................... 118 二、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 ................................................. 118 三、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从事的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的同业竞争的情况 ..................................... 118 四、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的情况 ............................................................................. 119
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 120
一、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 120
二、政策风险 ..................................................................................................... 120
三、经营风险 ..................................................................................................... 120
四、财务风险 ..................................................................................................... 121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风险 ............................................................. 122 六、租赁房产瑕疵的风险 ................................................................................. 123
七、审批风险 ..................................................................................................... 123

八、发行风险 ..................................................................................................... 123
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 125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125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 127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 129
四、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董事长和总经理声明 ......................................... 130 五、发行人律师声明 ......................................................................................... 131
六、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132
七、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声明及承诺 ................................................. 133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奥飞数据、公司、上市公 司、发行人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奥飞数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主承销商、保荐人、保荐 机构、民生证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广东司农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
实讯通信、有限公司广州实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前身
昊盟科技广州市昊盟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为奥飞数据控股股东
北京华夏雅库北京华夏雅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为奥飞数据的全资子公 司
天津盘古云泰天津盘古云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奥飞数据全资子公司
奥飞新能源广东奥飞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为奥飞数据控股子公司
昊盈科技广州市昊盈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为奥飞数据全资子公司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本募集说明书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报告期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1-3月
报告期各期末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5 年3月31日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改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股票或A股面值为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
股东大会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
《公司章程》《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IDC圈中国 IDC圈,成立于 2006年,隶属于中科智道(北京)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是数据中心及云计算行业较有影响力的媒 体平台和咨询机构,IDC圈每年发布的《中国 IDC产业发展 研究报告》是数据中心行业较有影响力的研究报告,被研究 机构广泛引用。
IDC互联网数据中心(Internet Data Center),是互联网络的基础 设施,主要为用户提供服务器的托管、租用、运维、带宽租 赁等基础服务以及网络入侵检测、安全防护、内容加速、网 络接入等增值服务。
云计算一种通过互联网以服务的方式提供动态可伸缩的虚拟化的 资源的计算模式。狭义云计算指 IT基础设施的交付和使用 模式,指通过网络以按需、易扩展的方式获得所需资源;广 义云计算指服务的交付和使用模式,指通过网络以按需、易 扩展的方式获得所需服务。云计算被认为是 IT行业发展中 继个人计算机、互联网之后第三次重大革命性突破。
PUEPower Usage Effectiveness,是国际上比较通行的评价数据中 心能源效率的指标,是数据中心消耗的所有能源与 IT负载 使用的能源之比,基准值是 2,越接近 1表明数据中心的绿 色化水平越高。
5G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全称为 5th Generation。
AIDCArtificial Intelligence Data Center,智算数据中心
算力计算机设备或计算/数据中心处理信息的能力,是计算机硬件 和软件配合共同执行某种计算需求的能力
注:本募集说明书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的尾数与各分项数值总和的尾数不相等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概览

公司中文名称: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Guangdong Aofei Data Technology Co., Ltd.
法定代表人:冯康
注册资本:人民币 98,512.0168万元
成立日期:2004年 9月 28日
股份公司设立日期:2014年 8月 8日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庆沙路 100号 2101房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景路 1号南方通信大厦 9层东西侧
办公地址邮政编码:510630
电话号码:020-28630359
公司网址:https://www.ofidc.com/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简称:奥飞数据
股票代码:300738
上市时间:2018年 1月
经营范围: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网络技术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网络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基础电信 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
(二)发行人股权结构
1、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25年 3月 31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 号股东名称股份种类持股比 例持股总数 (股)限售股数 (股)
1昊盟科技人民币普通股27.60%271,925,507-
2章建平人民币普通股1.18%11,618,100-
3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1.02%10,003,108-


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 供给改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人民币普通股0.93%9,173,308-
5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二零二组合人民币普通股0.70%6,936,949-
6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 通价值动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人民币普通股0.65%6,446,013-
7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 统-普通保险产品- 005L- CT001沪人民币普通股0.65%6,375,361-
8易方达益民股票型养老金产品-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0.59%5,859,444-
9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 证 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人民币普通股0.59%5,773,174-
10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人民币普通股0.52%5,090,000-
合计34.43%339,200,964-  
2、股权结构图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主要参、控股公司股权结构图如下: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1、发行人与实际控制人之间控股关系
发行人控股股东为广州市昊盟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昊盟科技”),实际控制人为冯康。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孙彦彬

广州市昊盟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冯康与孙彦彬为夫妻关系。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昊盟科技系于 2009年 6月 2日在广州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现持有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113689328021H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为冯康,注册资本为 1,000万元,住所为广州市黄埔区(中新知识城)凤凰四路 99号自编 A栋 608房,经营范围为“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广告业;投资咨询服务;软件技术推广服务;人工智能算法软件的技术开发与技术服务”。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昊盟科技的股东及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认缴出资金额 (万元)实缴出资金额 (万元)出资比例
1冯康900.00900.0090.00%
2孙彦彬100.00100.0010.00%
合计1,000.001,000.00100.00% 

昊盟科技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单体报表,不含奥飞数据及其他子公司)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 3月 31日2024年 12月 31日
总资产76,162.5179,234.31
净资产7,878.3610,895.38
项目2025年 1-3月2024年度
营业收入12,756.572,422.83
净利润-3,017.01-1,651.24
注:上述数据中,2025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昊盟科技主要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控股平台,2024年度及 2025年 1-3月,昊盟科技实现营业收入 2,422.83万元和 12,756.57万元,主要系为客户提供技术支持、市场推广服务和设备销售产生的收入,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

2024年度和 2025年 1-3月,昊盟科技实现净利润-1,651.24万元和-3,017.01万元,主要系因持有或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及投资损失所致。

经核查,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控股股东昊盟科技不存在被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3、公司实际控制人情况
冯康持有昊盟科技90%的股权,进而间接持有奥飞数据24.84%的股份,其自奥飞数据设立以来一直担任公司董事长,对公司的决策、运行、管理全面负责,并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具有重大影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冯康,男,1978年 1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新加坡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国际金融专业,长江商学院 EMBA。1999年 7月至 2002年 1月于招商银行广州分行担任信贷员;2002年 1月至 2002年 8月为自由撰稿人;2002年8月至 2003年 4月于新华科技集团(中国)有限公司担任高级经理;2003年 4月至 2007年 10月于中国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担任省宽带中心业务主管;2007年 10月至 2009年 12月于广东睿江云计算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经理。2009年 6月投资设立昊盟科技,先后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等职务;2011年 1月至 2014年 8月于实讯通信担任执行董事;2014年 8月至今于奥飞数据担任董事长,负责公司战略规划等工作;2013年 5月至今于广州市昊盈计算机科
技有限公司担任监事;2018年 3月至今于广东磐塔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担任监事;2021年 8月至今于江西沃奥担任总经理兼执行董事。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的质押、冻结或其他限制权利的情形 (1)控股股东股票质押情况
① 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价格、质押的原因、资金具体用途、约定的质权实现情形、实际财务状况和清偿能力等情况;
A、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具体情况
截至 2025年 3月末,公司控股股东昊盟科技所持奥飞数据股票存在质押情形均系开展股份质押式回购融资所致,融资的具体情况及融资用途如下:
序 号质押数量 (万股)占其所持股 份比例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融资金额 (万元)是 否 为 限 售 股起始日到期日质权人融资用途
13,100.0011.40%3.15%10,000.002023/8/222025/8/20中邮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置换原质 押融资
21,614.005.94%1.64%4,900.002024/8/192025/8/19国联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偿还原质 押融资
31,661.606.11%1.69%10,000.002023/3/222026/3/20中信建投证 券股份有限 公司偿还原质 押融资
4407.901.50%0.41%      
     2024/3/262026/3/20  
合 计6,783.5024.95%6.89%24,900.00-----
除上述因开展股份质押式回购融资质押的股票外,截至 2025年 3月末,发行人控股股东昊盟科技还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8,445.5993万股存放在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中。

B、约定的质权实现情形
根据各质权人与控股股东签署的相关协议,各质权人质权实现的约定如下:
序 号质权人质押起始日质押到期日质押价格 (元/股)预警线平仓线
1中邮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2023/8/222025/8/203.23220.00%200.00%
2国联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2024/8/192025/8/193.04170.00%150.00%
3中信建投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2023/3/222026/3/204.83180.00%160.00%
4      
  2024/3/262026/3/20   
根据相关协议,当原交易及与其关联的补充质押(若有)合并计算后的T日收盘后履约保障比例达到或低于预警线的,控股股东需要在协议约定的时限内完
成补仓操作,直至履约保障比例高于预警线;当履约保障比例达到或低于平仓线的,控股股东需要在协议约定的时限内通过补充质押标的证券、部分还款、补充其他担保物或双方约定的其他履约保障措施等提升履约保障比例使履约保障比例高于预警线,或在协议约定的时限内完成回购,否则质权人有权对目标股权行使质权。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上述股票质押协议均处于正常履行状态,未发生上述股票质押协议约定的质权实现的情形。

C、控股股东清偿能力
昊盟科技仍有较多的股票未质押,筹资能力较强,控股股东具有较强的清偿能力。截至 2025年 3月 31日,昊盟科技持有发行人 11,963.45万股无权利限制股票(不含存放在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的股票),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4.00%,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12.14%;按 2025年 3月 31日收盘价 24.26元/股计算,上述无权利限制的股份市值 29.02亿元,较高的无权利限制股份市值构成了有效的安全垫。昊盟科技可根据实际需要通过补充质押来满足质押比例的要求,亦可通过转让部分奥飞数据股份或转让对外投资股权的方式获得充足的资金用以清偿债务。

综上所述,控股股东筹资渠道通畅,还款压力较小,无法还款的风险较小。

②在压力测试情景下尤其是极端市场环境下,是否存在因质押平仓导致的股权变动风险,是否制定维持控制权稳定的相关措施及有效性。

A、在压力测试尤其是极端市场环境下,不存在因质押平仓导致的股权变动风险
截至 2025年 3月 31日,昊盟科技持有公司股份 27,192.5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60%,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共计 6,783.50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4.95%,占公司总股本的 6.89%。

截至 2025年 3月 31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 24.26元/股,明显高于所质押股份的平仓线,发生平仓的可能性较小。

若对昊盟科技所质押股票以截至 2025年 3月 31日的股票价格强行平仓用于偿还质押借款,预计平仓股数共计约 1,026.38万股,扣除被平仓股份后,昊盟科技持有发行人 26,166.17万股,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26.56%,仍为公司第一大股
东。

B、昊盟科技已制定了维持控制权稳定的相关措施且相关措施有效
a、设置平仓线及预警线,密切关注公司股价动态,通过昊盟科技拥有的其他资产进行增信以避免违约处置风险,保障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

根据股票质押协议,昊盟科技与质权人对每一笔质押均约定了平仓线及预警线。公司证券部密切关注公司股价动态,与昊盟科技、质权人保持密切沟通,提前进行风险预警。昊盟科技近期暂无新增股权质押融资的安排。

此外,股票价格涨跌受多种因素影响,若质押股票出现平仓风险,考虑到昊盟科技名下持有房产、银行存款等资产,其可通过追加保证金、追加质权人认可的质押物、及时偿还借款本息等多种方式避免违约处置风险,以保障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

b、昊盟科技出具承诺
为降低被质押股份平仓风险,进一步提高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昊盟科技已出具《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本公司保证不会因逾期偿还或其他违约情形、风险事件导致本公司质押的股票被质权人行使质押权,从而避免控股股东发生变更;如因股票质押融资风险事件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地位受到影响,则本公司将积极与资金融出方协商,采取多种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提前回购、追加保证金或补充担保物等措施)以防止所持有的股票被处置,维护实际控制人地位的稳定性。”
综上,上述措施符合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的约定,能够切实有效地控制、降低公司控股股东股票质押的平仓风险,有利于维持公司控制权的稳定,具备有效性。

(2)控股股东股份冻结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控股股东所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被冻结的情形。

除上述事项以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不存在其他限制权利的情形。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的权属纠纷的情形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控股股东昊盟科技持有奥飞数据的股权,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冯康持有昊盟科技的股权均无权属纠纷情形。


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化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为昊盟科技,实际控制人为冯康,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

7、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合法合规情况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及行业竞争情况
公司主要经营 IDC服务及其他互联网综合服务。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属于“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子行业“I64互联网和相关服务”项下的“I6410互联网接入及相关服务”以及“I65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项下的“I6550信息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按公司服务类型进一步划分,公司属于 IDC服务业。

(一)行业监管体制及行业政策
1、行业监管体制
我国电信行业的主管部门是工信部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通信管理局,实行以工业和信息化部为主的部省双重管理体制,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通信管理局进行垂直管理。

工信部下设信息通信管理局,主要负责电信和互联网业务市场准入及设备进网管理,承担通信网码号、互联网域名和 IP地址、网站备案、接入服务等基础管理及试办新业务备案管理职能,推进三网融合,监督管理电信和互联网市场竞争秩序、服务质量、互联互通、用户权益和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信息通信网络运行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应急通信及重要通信保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是对辖区电信业实施监管的法定机构,在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的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电信业实施监督管理,其监管内容主要包括:对本地区公用电信网及专用电信网进行统筹规划与行业管理、负责受理核发本地区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分配本地区的频谱及码号资源、监督管理本地区的电信服务价格与服务质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电信业务分为基础电信业务和增值电信
音通信服务的业务;增值业务是指利用公共网络基础设施提供的电信与信息服务的业务。根据《电信业务分类目录》,公司所经营的 IDC服务属于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公司所处行业已充分市场化,各企业面向市场自主经营,政府职能部门进行产业宏观调控。

2、行业主要法规
IDC服务业主要适用的法律法规如下:

序号法律、法规名称发布单位实施时间
1《电信业务分类目录(2015年版)》(2019年修订)工信部2019年6月
2《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信部2017年9月
3《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全国人大常委 会2017年6月
4《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2022年修订)工信部2022年5月
5《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2016年修订)工信部2016年2月
6《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2011年修订)国务院2011年1月
7《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2011年修订)公安部2011年1月
8《电信服务规范》信息产业2005年4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的规定,国家对电信业务经营按照电信业务分类,实行许可制度。经营电信业务,必须依照规定取得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颁发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经营增值电信业务,业务覆盖范围在两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须经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取得《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业务覆盖范围在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的,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审查批准,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目前公司已取得工信部颁发的《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可以按照经营许可证上所载明的业务种类在所取得许可地区开展相关增值电信业务。

3、行业相关政策
IDC服务业一直以来都是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战略性产业。近年来,国家陆续发布了一系列支持行业发展的产业政策,主要内容如下:

序 号相关政策发布单位实施 时间主要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 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 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年远景目标纲全国人大 会议2021年加快推动数字产业化发展,要求加快 建设新型基础设施,构建全国一体化 大数据中心体系。


 要》   
2《全国一体化大数据 中心协同创新体系算 力枢纽实施方案》国家发展 改革委、 中央网信 办、工业 和信息化 部、国家 能源局2021年推动数据中心合理布局、供需平衡、 绿色集约和互联互通,构建数据中心、 云计算、大数据一体化的新型算力网 络体系,促进数据要素流通应用,实 现数据中心绿色高质量发展。建设全 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发 展数据中心集群,引导数据中心集约 化、规模化、绿色化发展。
3《关键信息基础设施 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2021年对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务、能源、交通、 水利、金融、公共服务、电子政务、国 防科技工业等重要行业和领域,以及 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国计民生、公共 利益的重要网络设施、信息系统进行 深层次的立法保护。
4《贯彻落实碳达峰碳 中和目标要求推动数 据中心和 5G 等新 型基础设施绿色高质 量发展实施方案》国家发改 委等四部 门2021年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 构建新发展 格局,统筹处理好发展和 减排、整体和局部、短期和中长期的 关系,加强数据、算力和能源之间的 协同联动,加快技术创新和模式创新, 坚定不移走绿色低碳发展之路。提出 到 2025年,数据中心和 5G基本形成 绿色集约的一体化运行格局。
5《“十四五”数字经 济发展规划》国务院2022年推进云网协同和算网融合发展,加快 构建算力、算法、数据、应用资源协同 的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在京 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 贵州、内蒙古、甘肃、宁夏等地区布局 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
6《数字中国建设整体 布局规划》中共中 央、国务 院2023年指出建设数字中国是数字时代推进中 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引擎,是构筑国家 竞争新优势的有力支撑。加快数字中 国建设,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 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 有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夯实数字中 国建设基础,打通数字基础设施大动 脉。系统优化算力基础设施布局,促 进东西部算力高效互补和协同联动, 引导通用数据中心、超算中心、智能 计算中心、边缘数据中心等合理梯次 布局。
7《算力基础设施高 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工业和信 息化部等 六部门2023年提出到 2025年在计算力方面、运载力 方面、存储力方面等的发展目标,优 化算力设施建设布局,按照全国一体 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布局,京津 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等节 点面向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实施需要有 序建设算力设施。
8《关于深入实施“东 数西算”工程加快构国家发改 委2023年到 2025年底,普惠易用、绿色安全的 综合算力基础设施体系初步成型,东


 建全国一体化算力网 的实施意见》  西部算力协同调度机制逐步完善,通 用算力、智能算力、超级算力等多元 算力加速集聚,国家枢纽节点地区各 类新增算力占全国新增算力的 60%以 上,国家枢纽节点算力资源使用率显 著超过全国平均水平。1ms时延城市 算力网、5ms时延区域算力网、20ms 时延跨国家枢纽节点算力网在示范区 域内初步实现。
9数字经济 2024年 工作要点》国家发改 委、国家 数据局综 合司2024年深入实施推进《“十四五”数字经济发 展规划》,适度超前布局数字基础设 施,深入推进信息通信网络建设,加 快建设全国一体化算力网,全面发展 数据基础设施系工作要点之一。
10《关于深化智慧城市 发展推进城市全域数 字化转型的指导意 见》国家发展 改革委、 国家数据 局、财政 部、自然 资源部2024年提出统筹推进城市算力网建设,实现 城市算力需求与国家枢纽节点算力资 源高效供需匹配,有效降低算力使用 成本。
11《5G规模化应用 “扬帆”行动升级方 案》工业和信 息化部等 十二部门2024年大力推进 5G行业虚拟专网在工业、 能源、医疗、教育等领域规模部署,带 动云平台、边缘计算节点、智算基础 设施等建设,充分发挥公网切片、网 元下沉等技术能力,增强定制化服务 水平,满足行业低成本、高安全应用 需求。
12《关于促进数据产业 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 见》国家发展 改革委等 部门2024年提出发展通算、智算、超算等多元化 算力资源,支持企业参与算力全产业 链生态建设,构建一体化高质量算力 供给体系。
IDC作为信息技术产业的坚实根基,报告期内也持续受益于信息技术产业的扶持政策。2021年 3月,全国人大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加快推动数字产业化发展,要求加快建设新型基础设施,构建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近年来,人工智能产业蓬勃发展,算力需求相应大幅提升,国家层面重点支持算力行业发展。2022年,东数西算工程正式全面启动,标志着我国算力发展迈上新台阶。

2023年 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明确了数据中心在“数字中国”建设中的重要作用;2023年 10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出台《算力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从计算力、运载力、存储力以及应用赋能四个方面提出了到 2025年发展量化指标;2023年 12月,《关于深入实施“东数西算”工程 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的实施意见》出台,明确了算力
数字经济时代作为新型生产力的重要作用,并令更多数据中心项目融入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的建设。2024年 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数据局综合司印发《数字经济 2024年工作要点》,深入实施推进《“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适度超前布局数字基础设施,深入推进信息通信网络建设,加快建设全国一体化算力网,全面发展数据基础设施系工作要点之一。

整体而言,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监管体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相关政策均为 IDC服务行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促进了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也有利于发行人的经营发展。

(二)行业发展基本情况
1、IDC市场发展概述
互联网数据中心是互联网海量数据的承载实体,数据资源的存储、传输及交互都必须依托于互联网数据中心。IDC产业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不断兴起,至今已经发展成为现代数字社会中不可或缺的基石。

二十世纪 90年代后期,互联网在国内市场快速发展,催生了大量的企业上网需求。2000年前后,IDC概念随互联网传入我国并迅速普及,掀起了第一次互联网数据中心建设热潮。从当时的定位来看,IDC主要是作为一种以电信级机房设施为基础,向用户提供专业化、标准化的数据存放服务。IDC的出现为国内互联网基础设施的升级提供了结构性变化的契机,并适应了当时国内互联网快速发展的需求,但由于此时互联网在我国尚未普及,在用户数、内容、应用等各方面都存在明显的局限性。

2002年以后,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我国信息化建设的发展,无论是国民经济还是百姓生活对信息技术的应用和依赖都日益广泛和深入,服务于短信、网游、语音和视频宽带等应用的 IDC业务迈向第二轮高速增长期。在这一阶段中,随着互联网应用内容的极大丰富以及国内互联网用户数、尤其是宽带用户数的剧增,网络的访问量不断增大,用户对访问速度和服务内容的需求不断升级,迫使大量互联网企业重新规划网络架构,进一步推动了国内 IDC市场的发展。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国民经济各主要行业信息化建设日趋成熟,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等新兴技术和商业模式不断涌现,数据中心市场规模不断扩大。

特别是基于大模型强大的计算能力和学习能力,我国人工智能技术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其能力可覆盖内容生成、数据增强、创意辅助等诸多应用场景,极大地 提高了生产效率,为用户带来全新的体验,并进一步推动企业智能化转型发展。 我国大模型和人工智能产业的高速发展带动了算力需求的持续增长,国内数据中 心行业迎来新一轮发展机遇。 2、IDC市场规模 根据科智咨询(中国 IDC圈)发布的《2023-2024年中国 IDC行业发展研究 报告》,中国 IDC行业的市场规模由 2019年的 1,568.10亿元增长至 2023年的 5,078.30亿元。 2019-2023年中国 IDC市场规模及预测(亿元) 资料来源:科智咨询(中国 IDC圈)
近年来,随着海量数据在存储、处理、计算和分析等方面的需求快速增长,国内各大云计算、互联网企业,以及电信运营商、第三方 IDC服务商纷纷加大了对云基础设施的投资力度。未来随着国内数字经济的发展、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加速、大数据等技术的应用带动算力需求增加,以及互联网行业需求的持续稳步增长,我国 IDC行业的市场规模将持续保持增长态势。(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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