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睿数据(688229):集中竞价减持已回购股份计划公告

时间:2025年07月06日 17:32:09 中财网
原标题:博睿数据:关于集中竞价减持已回购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88229 证券简称:博睿数据 公告编号:2025-025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集中竞价减持已回购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8日至2024年5月6日期间实施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开展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回购股份计划,累计回购公司股份722,4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3%)。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8日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减持前述股份。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至2025年10月27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按市场价格减持不超过444,000股的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

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形,公司将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公司已回购股份的议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凯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经7名董事全票通过,同意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和公司于2024年2月8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7)的规定及要求,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于2024年2月8日至2024年5月6日期间已回购的部分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股东身份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否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否 其他:回购专户
持股数量1,028,075股
持股比例2.32%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集中竞价交易取得:1,028,075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444,000股
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1%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量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444,000股
减持期间2025年7月28日~2025年10月27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回购股份
拟减持原因根据《回购报告书》的约定及要求
注:1、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2、减持价格根据出售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否
(一)大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公司已回购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公司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尚未出售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否
(二)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1、出售的原因、目的和方式:为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要的流动资金。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的有关规定。

2、出售所得资金的用途及具体使用安排:出售已回购股份所得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要的流动资金。

3、预计出售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化。预计完成本次减持计划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将由1,028,075股减少至584,0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2.32%减少至1.32%。

4、管理层关于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影响等情况的说明:公司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所得的资金将计入资本公积,有助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5、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作出出售股份决议前6个月买卖本公司股份情况: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否
四、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规定,公司本次减持股份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跌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出售的委托;
3、每日出售的数量不得超过出售预披露日前20个交易日日均成交量的25%,但每日出售数量不超过20万股的除外;
4、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出售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5、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基于以上要求及市场可能出现的不确定因素,可能存在无法按计划完成减持的情形。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将在本次减持期间内,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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