屹唐股份(688729):屹唐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原标题:屹唐股份:屹唐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股票简称:屹唐股份 股票代码:688729 北京屹唐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E-Town Semiconductor Technology Co., Ltd.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瑞合西二路 9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号) 联席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号国贸大厦 2座 27层及 28层) 二〇二五年七月七日 特别提示 北京屹唐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屹唐股份”“发行人”“本公司”或“公司”)股票将于 2025年 7月 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本上市公告书中数字一般保留两位小数,部分合计数与各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因四舍五入所致。 本上市公告书中“报告期”指:2022年度、2023年度和 2024年度。 二、投资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具体而言,新股上市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年修订)》,科创板股票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20%。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科创板股票存在股价波动幅度较剧烈的风险。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 上市初期,因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 36个月或 12个月,保荐人相关子公司跟投股份锁定期为 24个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战略配售投资者认购股份限售期为 12个月,网下投资者最终获配股份数量的 10%限售期为 6个月。公司本次发行后总股本为2,955,56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 199,787,692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6.76%。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的比较情况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行业代码:C35)。截至 2025年 6月 24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该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29.44倍。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具体情况如下:
注 1:2024年扣非前/后 EPS计算口径为 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T-3日总股本; 注 2:可比公司市盈率算术平均值计算剔除极值芯源微; 注 3:各项数据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公司本次发行价格为 8.45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41.56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46.40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46.18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51.55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本次发行价格8.45元/股对应的公司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摊薄后市盈率为 51.55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公司所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2024年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对应的静态市盈率平均水平,存在未来公司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 (四)股票上市首日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科创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特别风险提示 (一)市场竞争风险 伴随集成电路产业的快速发展,良好的发展前景吸引诸多国内企业进入这一领域;同时以应用材料、泛林半导体、东京电子为代表的国际集成电路制造设备巨头较早进入市场,并在巩固自身优势基础上积极进行技术升级,产品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根据 Gartner统计数据,在快速热处理设备领域,公司 2023年凭借 13.05%的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球第二,而排名第一的应用材料市场占有率高达 69.66%;在干法刻蚀领域,公司 2023年凭借 0.21%的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球第九,而前三大厂商泛林半导体、东京电子及应用材料合计占有全球干法刻蚀设备领域83.95%的市场份额。公司在快速热处理及干法刻蚀领域,与国际巨头相比市场占有率仍有较大差距。 若公司不能根据客户需求及时进行技术和产品创新,则可能对公司的行业地位、市场份额、经营业绩等产生不利影响。 (二)与国际龙头在产品线覆盖广度存在较大差距的风险 在集成电路设备领域,应用材料、泛林半导体、东京电子等国际龙头成立时间长,且北美、欧洲、日韩等地区半导体市场发展程度更高,国际龙头产品线布局相对完善。应用材料产品覆盖领域包括等离子体刻蚀、单晶圆热处理、化学气相薄膜沉积、物理气相薄膜沉积、外延薄膜沉积、离子注入、检测等;泛林半导体、东京电子等在等离子体刻蚀、薄膜沉积、热处理、清洗、显影、检测等领域拥有较为成熟的产品组合。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干法去胶设备、快速热处理设备及干法刻蚀设备在内的三类集成电路设备。 更广泛的产品线覆盖程度可以使得集成电路设备制造企业为客户提供更为全面、综合的产品及服务。现阶段,公司产品线覆盖广度上与上述国际巨头尚存在一定差距,公司在行业内的综合竞争力与国际龙头企业相比仍存在不足。 (三)贸易摩擦风险 公司在中国、美国、德国、韩国、日本等多个国家或地区开展业务,且主要原材料采购自境外供应商。报告期内,公司来自境外供应商的原材料采购金额分别为 355,817.66万元、224,819.38万元和 231,596.23万元,占当期原材料采购金额比例分别为 94.66%、92.63%和 82.47%。2024年 12月,公司母公司北京屹唐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美国商务部列入“实体清单”(以下简称“实体清单事项”)。本次实体清单事项可能会对公司获取受美国《出口管制条例》管辖的物项带来一定限制,但是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经营和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如果未来相关国家及地区采取更为严苛的限制或制裁措施,公司可能面临与上下游合作伙伴继续合作受限、供应链稳定性受到影响等风险,公司下游客户新产线扩张进程也可能因此出现放缓进而导致需求削减,从而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四)业绩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476,262.74万元、393,142.70万元和463,297.78万元。受终端需求下滑等因素影响,2023年全球半导体设备市场增速面临下行压力,2023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有所下滑。2024年度,国内市场需求有所增加,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比增长 17.84%。报告期内,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35,655.14万元、27,010.83万元和 48,446.52万元,公司净利润整体呈现增长趋势,但因 2023年营业收入同比下降,公司 2023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相比亦有所下滑,2024年度伴随营业收入同比增长,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比增长 79.36%。 报告期内,半导体行业总体保持增长态势。然而,半导体行业受国际经济波动、终端消费市场需求变化等方面影响,其发展往往呈现一定的周期性波动特征。 在行业景气度较高时,半导体制造企业往往加大资本性支出,快速提升对半导体设备的需求;但在行业景气度下降过程中,半导体企业则可能削减资本支出,从而对半导体设备的需求产生不利影响。 除上述行业周期影响外,如果未来发生市场竞争加剧、宏观经济景气度下行、国家产业政策变化、国际贸易摩擦、地缘政治矛盾加剧、公司不能有效拓展国内外新客户、下游客户投资需求发生波动、研发投入未能及时实现产业转化、北京制造基地产能利用不达预期等情形,将使公司面临一定的经营压力,导致公司未来业绩存在大幅波动甚至出现亏损的风险。 (五)商誉减值风险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商誉的账面价值为 98,664.31万元,占报告期末净资产比例为 16.68%,主要系公司 2016年收购美国子公司MTI所产生。若未来宏观经济、政治环境、市场条件、产业政策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外部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导致公司经营业绩下降,可能使公司面临商誉减值的风险。 (六)存货跌价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274,855.41万元、291,070.03万元和 349,747.04万元,占公司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50.52%、50.51%和48.49%,占比较高。其中,库龄在一年以上的存货余额分别为 39,293.96万元、72,991.99万元和 88,382.46万元,主要为原材料及发出商品,主要包括公司为确保在专用设备销售之后可以持续稳定地向客户供应与原型号设备匹配的零部件而储备的备品备件,对采购周期较长的原材料进行一定规模的安全备货,以及部分客户验收周期相对较长的特定专用设备。 如果未来公司产品需求、销售价格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发出商品在客户端未能通过验收而被退回,可能导致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需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从而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规则适用指引第 1号——证券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说明有关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2025年 3月 1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同意北京屹唐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467号),同意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注册申请。具体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北京屹唐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科创板上市交易的通知》(自律监管决定书〔2025〕153号)同意,本公司 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本公司 A股总股本为 2,955,560,000股(每股面值 1.00元),其中 19,978.7692万股股票将于 2025年 7月 8日起上市交易。 证券简称为“屹唐股份”,证券代码为“688729”。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二)上市时间:2025年 7月 8日 (三)股票简称:屹唐股份;股票扩位简称:屹唐半导体股份 (四)股票代码:688729 (五)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2,955,560,000股 (六)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295,560,000股,均为公开发行的新股,无老股转让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199,787,692股 (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2,755,772,308股 (九)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在本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80,559,068股,具体情况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三节 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股东情况”之“七、本次战略配售情况”。 (十)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相关承诺事项”之“(一)股东关于股份锁定、自愿限售和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相关内容。 (十一)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限售的承诺: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相关承诺事项”之“(一)股东关于股份锁定、自愿限售和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相关内容。 (十二)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 1、战略配售部分的限售安排 参与战略配售的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证裕投资”)本次跟投获配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24个月。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国泰君安君享科创板屹唐股份 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君享 1号资管计划”)本次获配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2个月。 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包括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企业,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本次获配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2个月。 2、网下发行部分的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中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根据配售结果,网下无限售期部分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为 13,690.9192万股,网下有限售期部分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为 1,521.3240万股。 (十三)股票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十四)上市保荐人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保荐人”或“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 三、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公开发行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及其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2.1.2条,公司选择的上市标准为“(四)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3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3亿元”。 公司本次发行价格为 8.45元/股,对应发行后市值(本次发行价格乘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数)为 249.74亿元,不低于 30亿元;公司 2024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 46.33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3亿元。综上,公司满足在招股说明书中明确选择的市值标准与财务指标上市标准。 第三节 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股东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1、直接控股股东 本次发行前,屹唐盛龙直接持有公司 119,845.6133万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45.05%,为发行人直接控股股东。屹唐盛龙的基本情况如下:
2、间接控股股东 (1)亦庄产投 本次发行前,亦庄产投为屹唐盛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根据屹唐盛龙的《合伙协议》,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因此,亦庄产投通过屹唐盛龙间接控制公司 45.05%的表决权,为发行人间接控股股东。亦庄产投的基本情况如下:
(2)亦庄国投 本次发行前,亦庄国投通过亦庄产投和战新基金间接持有屹唐盛龙 100.00%财产份额,并通过屹唐盛龙间接持有公司 45.05%的股份,为发行人间接控股股东。亦庄国投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注 2:上表中“任职起止日期”是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最新一届任职期限。 (二)核心技术人员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之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发行前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中,Hao Allen Lu(陆郝安)、Laizhong Luo(罗来忠)、王斌、谢妹、单一、Lee Fook Hong(李福洪)通过君享 1号资管计划参与战略配售,从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具体情况详见本节“七、本次战略配售情况”之“(三)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除上述已披露的持股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持有股票自上市之日起的锁定期、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详请参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相关承诺事项”之“(一)股东关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之日,公司尚未发行过债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持有本公司债券的情况。 四、发行人在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 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公司已经制定和实施的股权激励系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增资入股公司的方式进行,员工持股平台 BH1、BH2和宁波义方合计持有公司13.52%的股份。公司员工持股平台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持股平台基本情况 1、BH1 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BH1持有公司 26,246.1892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9.87%。本次发行后,BH1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持股比例为 8.88%。其基本情况如下: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之日,BH1有 4名 A类成员,该等 A类成员同时持有 BH1的 B类成员份额。BH1的 A类成员构成情况如下:
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BH2持有公司 5,213.2842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96%。本次发行后,BH2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持股比例为 1.76%。其基本情况如下: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之日,BH2有 4名 A类成员,与 BH1的 A类成员相同,该等 A类成员未持有 BH2的 B类成员份额。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之日,BH2的 B类成员构成情况如下:
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宁波义方持有公司 4,494.2105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69%。本次发行后,宁波义方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持股比例为 1.52%。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员工持股平台 BH1、BH2、宁波义方以及通过前述主体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就股份限售事宜作出的承诺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相关承诺事项”之“(一)股东关于股份锁定、自愿限售和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相关内容。 五、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266,000.0000万股,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29,556.0000万股,占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的 10.00%。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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