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合顺(605166):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时间:2025年07月06日 17:32:00 中财网
原标题:聚合顺: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2025年7月14日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本次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三、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董事、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及中介机构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对于干扰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四、股东到达会场后,请在签到处签到。股东签到时,应出示以下证件和文件:1、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代表证明书、股东账户卡;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五、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六、本次大会现场会议于2025年7月14日下午13:30正式开始,要求发言的股东应在会议开始前在大会秘书处登记。大会秘书处按股东持股数排序发言,股东发言时应向大会报告所持股数和姓名,发言内容应围绕本次大会的主要议题,发言时请简短扼要,对于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无关的发言及质询,本次股东大会主持人有权要求股东停止发言。

七、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投票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股东以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单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多选或不选均视为“弃权”,请与会股东认真填写表决票。大会表决期间,股东不得再进行发言。

八、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大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九、本次大会表决票清点工作由四人参加,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推选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和一名律师组成,负责计票、监票。

十、表决投票统计,由股东代表和公司监事参加,表决结果当场以决议形式公布。

十一、本公司将严格执行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以维护其他广大股东的利益。

十二、公司董事会聘请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三、本次的会议决议及法律意见书将于本次会议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公告。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类型和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2025年7月14日(星期一)下午13:30
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纬十路389号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2025年7月14日)的交易时间段,即09:15-9:25,0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2025年7月14日)的09:15-15:00。

(四)会议出席人员
1、2025年7月7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合法委托的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人员
二、会议议程
(一)报告会议出席情况,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三)推举负责股东大会议案表决的计票和监票的两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四)议案说明并审议;

序号议案名称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调整及优化部分募投项目内容及建设进度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五)股东发言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提问;
(六)股东投票表决;
(七)与会代表休息(工作人员统计现场投票结果);
(八)宣读投票结果和决议;
(九)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十)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及优化部分募投项目内容及建设进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原募投项目“年产12.4万吨尼龙新材料项目”调整优化后,变更为“年产5.08万吨尼龙新材料建设项目”。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一、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合顺债转”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861号)同意注册,聚合顺于2024年7月22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338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3,8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166.52万元。经上交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4〕106号文同意,公司33,8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4年8月15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合顺转债”,债券代码“111020”。

根据公司发行“合顺转债”的《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号项目名称项目所属区域实施主体总投资额拟以募集资 金投入金额募集资金投 入净额
1年产12.4万吨尼龙新材 料项目浙江省杭州市聚合顺58,288.7215,800.0015,503.88
2年产8万吨尼龙新材料 (尼龙66)项目山东省淄博市山东聚合顺42,447.7118,000.0017,662.64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100,736.4333,800.0033,166.52   
注:募集资金总额和净额的差异系发行相关费用。聚合顺此前于2024年12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议案》,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将“年产12.4万吨尼龙新材料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4年12月调整为2025年12月。

(二)本次拟变更的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拟变更的原项目为“年产12.4万吨尼龙新材料项目”,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实施地点为浙江省杭州市。截至2025年3月31日,“年产12.4万吨尼龙新材料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7,623.86万元,主要用于土建工程方面的投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7,880.02万元(不含募集资金到账后产生的净利息)。

公司出于均衡建设尼龙材料生产项目的考虑,拟对“年产12.4万吨尼龙新材料项目”的建设规模和产品内容进行调整,调整后项目为“年产5.08万吨尼龙新材料建设项目”。“年产5.08万吨尼龙新材料建设项目”将在原“年产12.4万吨尼龙新材料项目”已经投入的基础上完成后续建设。因此,本次拟调整用途的募集资金金额为原“年产12.4万吨尼龙新材料项目”拟使用的募集资金净额15,503.88万元(含已使用的7,623.86万元和未使用的7,880.02万元),本次募投项目调整的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变更 情况序号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实施主体总投资额募集资金投入净 额已使用募集 资金募集资金后 续使用金额
变更 前1年产12.4万吨尼 龙新材料项目浙江省杭州 市聚合顺58,288.7215,503.887,623.86-
变更 后1年产5.08万吨尼 龙新材料建设项 目浙江省杭州 市聚合顺28,118.9215,503.887,623.867,880.02
注:“年产12.4万吨尼龙新材料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7,623.86万元,主要用于土建工程的建设和通用设备的订购。土建工程和已订购的设备具有通用性,变更后“年产5.08万吨尼龙新材料建设项目”可在已投入的土建工程和设备基础上继续进行。

由于公司在2022年就取得项目建设用地,并且启动了原“年产12.4万吨尼龙新材料项目”的设计和建设,目前完成的土建工程主要包括基础设施和主要生产车间,符合变更后“年产5.08万吨尼龙新材料建设项目”项目的需要,后续土建工程的建设内容主要为厂房装修;本次调整后,新项目在公司原有产品品类上增加了新的尼龙材料品种,其生产工艺与设备配置要求更趋多样化,相应需采购的设备品类有所增加。

因此,项目实施过程中设备的选型、定制、订购、运输及安装调试环节的工作量及复杂性均有所提升。为保障项目的质量与后续运行的稳定性,公司拟将“年产5.08万吨尼龙新材料建设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长,具体如下:
序号调整前项目名称调整前预计达到可使用状 态日期调整后项目名称调整后预计达到可使 用状态日期
1年产12.4万吨尼龙新材料项 目2025年12月年产5.08万吨尼龙新材 料建设项目2026年12月
二、本次募投项目调整的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年产12.4万吨尼龙新材料项目”计划投资58,288.72万元。其中土地购置投入2,520.00万元,土建工程投入13,085.24万元,设备购置及安装投入35,791.2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00.00万元,基本预备费900.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5,392.22万元。本项目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15,800.00万元(实际到位募集资金净额15,503.88万元)。

募集资金均用于土建和设备等方面的支出,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投资结构如下: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计划总投资自有资金计划使 用金额募集资金计划使 用净额
1土地购置2,520.002,520.00-
2土建工程13,085.2433,972.6215,503.88
3设备购置及安装35,791.26  
4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00.00  
5基本预备费900.00900.00-
6铺底流动资金5,392.225,392.22-
合计58,288.7242,784.8415,503.88 
截至2025年3月31日,“年产12.4万吨尼龙新材料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7,623.86万元,主体建筑已基本完成建设,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7,880.02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二)调整后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
“年产5.08万吨尼龙新材料建设项目”总投资28,118.92万元,其中土地购置投入1,512.00万元,土建工程投入6,652.52万元,设备购置及安装16,998.00万元,基本预备费754.88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201.53万元。募集资金均用于土建和设备等方面的支出,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投资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计划总投资自有资金计 划使用金额自有资金已使 用金额募集资金计划 使用金额
1土地购置1,512.001,512.001,512.00-
2土建工程6,652.528,146.631633.4115,503.88
3设备购置及安装16,998.00   
    2122.44 
4基本预备费754.88754.880-
5铺底流动资金2,201.532,201.530-
合计28,118.9212,615.045267.8515,503.88 
注:上表中合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所致。

与原“年产12.4万吨尼龙新材料项目”相比,“年产5.08万吨尼龙新材料建设项目”的总产能和产品内容进行了调整。其中,原“年产12.4万吨尼龙新材料项目”计划建设年产10.4万吨尼龙6切片、2万吨共聚尼龙切片产能;“年产5.08万吨尼龙新材料建设项目”计划建设合计年产5.08万吨,其中包含尼龙6共聚切片1.8万吨、尼龙66除建设内容变化外,“年产5.08万吨尼龙新材料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建设地点未发生变化。

(三)调整原募投项目的具体原因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变更是根据自身产品的产能扩建的迫切程度不同而做出的调整。公司主营产品为尼龙切片(其中以尼龙6切片为主),2024年度产销量约57万吨,相比2023年产销量增长约10万吨,产销规模实现了较快的发展。未来两年,公司自建的尼龙6切片产能将逐步释放,主要来自子公司聚合顺鲁化二期项目(设计产能22万吨)和常德聚合顺技改项目(设计产能9.2万吨)的逐步投产。在自建尼龙6切片产能将进一步增加的背景下,通过原“年产12.4万吨尼龙新材料项目”继续增加尼龙6切片产能的迫切程度降低。同时受到当前外部经营环境变动影响,尼龙6切片下游需求增长亦存在一定波动。而附加值更高的共聚尼龙、改性尼龙和尼龙66市场将与下游应用场景的结合形成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更有利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另一方面,公司在其他尼龙切片领域积极拓展新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尼龙66切片,共聚尼龙切片,以及改性尼龙切片等,以丰富公司产品种类,实现多元化、高端化发展。公司根据市场和实际经营情况,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调整,适当缩减尼龙6切片66
在建产能,优先满足共聚切片、尼龙 切片和改性尼龙切片产能的建设需求,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经济效益。

三、新募投项目情况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项目名称:年产5.08万吨尼龙新材料建设项目
项目批复情况:本项目为主项目“杭钱塘工出【2022】11号16.8万吨/年尼龙新材2022 11 16.8 /
料一体化建设项目”的子项目。其中,主项目“杭钱塘工出【 】 号 万吨年尼龙新材料一体化建设项目”已经取得了备案、环评等批复。

实施主体: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实施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钱塘新区
建设周期:预计完工时间2026年12月
项目投资概算:本项目计划总投资金额28,118.92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15,503.88 7,623.86 7,880.02
万元(包含已使用募集资金 万元和未使用募集资金 万元)。

项目经济效益:项目完全达产后预计内部收益率为21.36%(税后),投资回收期8.61年(税后,含建设期,其实际建设于2022年启动)。

本次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用于生产公司核心产品尼龙6、尼龙66切片,在当前尼龙产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具备可行性和必要性。

1、项目的可行性
(1)政策大力支持行业发展
国家持续出台政策支持尼龙新材料产业及其下游应用。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24年本)》鼓励长碳链尼龙、耐高温尼龙等新型聚酰胺开发生产。《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强调推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应用。浙江省《新材料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明确重点发展高性能树脂、工程塑料(含聚酰胺)及复合材料。钱塘新区政策亦鼓励航空航天等高端领域新型材料开发生产。这些政策为行业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有力保障。

(2)先进生产工艺和制造技术提供保障
公司定位高端尼龙切片市场,引进德国先进设备技术,并与专业公司合作建成先进生产体系。同时,公司拥有经验丰富的核心研发团队和资深技术人员带队,建有配备瑞士先进设备的实验室和完善的检测体系。通过生产和研发结合,公司积累了高性能、差别化尼龙切片的丰富研发生产经验,成功研发如尼龙66切片、共聚尼龙切片等产品并实现产业化,为项目提供坚实技术支撑。

2、项目的必要性
(1)有利于提高尼龙新材料生产能力,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
近年来,尼龙需求不断增加,产品品种更新速度愈发加快,行业需求快速增长,为公司带来了巨大的发展机遇。常规尼龙一般指尼龙6材料,在部分性状上存在不足,比如强亲水性、不耐高温、透明性差等,限制了更多的应用场合。因此,为了改善缺点、增加新的特性,通过引入新的合成单体进行共聚、或对尼龙材料进行改性等方式,加工成各种尼龙新材料制品,实现更好的形状,来代替金属制品,满足在汽车、电子电气、机械、交通运输、医疗、航空航天等领域的应用。

(2)有利于优化聚合顺尼龙产品结构,提升公司市场综合竞争力
在尼龙高端产品市场上,全球各大尼龙生产企业都把研发力量和市场开发集中在了尼龙高端产品上,国内公司已经把产品开发的主攻方向从民用领域向产业用领域延6 66 66
伸。尼龙共聚产品,尼龙 、尼龙 共聚产品往工程塑料方向延伸。诸如阻燃尼龙应用领域电子电器、汽车、电力等行业;增强尼龙应用领域汽车制造、电动工具等;增韧尼龙应用于家电、汽车等行业;耐磨尼龙主要应用于轴承、减摩材料制造领域;先进性、轻量化、安全性的尼龙新材料产品,成为当代高分子材料极中重要的新材料。

因此,其生产制备技术以及加工应用技术已经成为工程塑料领域研究的热点。

近年来,公司紧跟市场需求、紧紧围绕主业、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拓展尼龙切片的生产与销售,逐渐打开尼龙中高端市场。本次项目将新建尼龙6共聚、尼龙66和尼龙66共聚、改性尼龙等产品,有利于优化与丰富公司产品与业务布局,推动完善公司尼龙产品的差异化、系列化战略,提高公司相关产业链协同效应,进一步提升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

四、新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1、市场前景
新项目的市场前景详见前述“三、新募投项目情况说明”。

2、风险提示
(1)项目实施的市场环境及经营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的调整,综合考量了现行产业政策、市场格局、技术趋势及尼龙产业发展态势。尽管项目经过审慎详实的可行性论证,但若项目实施期间宏观政策或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动、行业竞争显著加剧、关键技术路径出现重大更替,或相关产业拓展滞后于预期,均可能对项目的顺利推进及公司预期收益的实现产生负面影响。

(2)新增产能消化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达产后,公司新增尼龙新材料产能。公司虽已完成充分市场调研及论证,具备技术及市场基础,但新增产能的有效释放有赖于下游市场需求的持续增长以及公司市场开拓的成功。倘若未来因宏观经济波动、政策调整或市场竞争加剧等因素,导致需求增速放缓或公司市场开拓未能完全实现销售计划,公司将面临新增产能不能充分消化的风险,进而对募投项目效益及公司整体业绩增长目标产生不利影响。

五、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根据自身产品的产能扩建的迫切程度不同而做出的调整,符合尼龙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调整后的募投项目仍然聚焦于公司的尼龙材料主营业务,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安排和增强公司运营资金实力,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未来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14日
议案二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等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025 6 28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年 月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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