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赫达(002810):招商证券关于山东赫达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人”)作为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赫达”、“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和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山东赫达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并发表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99号),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60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60,000.00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59,275.0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证报告》(和信验字(2023)第 000036号)。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山东赫达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457,469,911.14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 135,763,177.88元,其中: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15,763,177.88元(含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支出后的净额),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未到期的余额 120,000,000.00元(该笔资金已于 2025年 7月 2日归还)。
(二)截至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专户余额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本次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赫尔希年产 150亿粒植物胶囊及智能立体库提升改造项目”,该项目拟通过购置先进生产设备,扩大公司植物胶囊的生产规模,提高生产效率,计划投资 18,168.50万元。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拟终止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进展情况如下:
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国际局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影响,山东赫达拟不再继续投入募集资金实施“赫尔希年产 150亿粒植物胶囊及智能立体库提升改造项目”,将募投项目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实际余额以资金转出时的专户余额为准。在上述剩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毕后,山东赫达将办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调整,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本次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经到账超过两年;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本次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一方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并缓解公司经营发展所带来的资金压力,优化资源配置,另一方面能够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经营效益,更好地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和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7月 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和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7月 4日召开的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监事会认为: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发展规划作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招商证券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招商证券对山东赫达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葛 麒 罗 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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