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潮(600777):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 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年度 关于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的专项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A12834号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 潮能源”)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4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 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5年 7月 4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5]第 ZA12832号 的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 新潮能源公司管理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 2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了后附的 2024年度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是新潮能源公司管理层的 责任。我们将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我们审计新潮能源公司 2024年度财 务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财务报表中披露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 对。由于我们对新潮能源 2024年度财务报表发表了无法表示意见, 我们无法确定“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对汇总表可能产生的影响。因此,我们不对汇总表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提供保证。 为了更好地理解新潮能源公司 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 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报告仅供新潮能源公司为披露 2024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 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〇二五年七月四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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