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科化学(300214):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5年07月04日 22:30:45 中财网
原标题:日科化学: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214 证券简称:日科化学 公告编号:2025-064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7月4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4日上午 09:15-0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4日上午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昌乐县英轩街3999号公司创研中心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田志龙先生。

6、会议的出席情况
(1)本次会议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41人,代表股份147,262,80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658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31,477,74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3935%。

(2)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中,中小投资者共138人,代表股份19,018,73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0886%。

“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7、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股东会,山东德衡(济南)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163,5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9019%;反对 2,348,0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265%;弃权11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1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1,163,5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81.9019%;反对 2,348,0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17.2265%;弃权 11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8716%。

关联股东泰安鲁民投金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鲁民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鲁民投点金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山东民营联合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徐鹏、杜海能对此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163,5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9019%;反对2,348,0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265%;弃权 11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71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1,163,5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81.9019%;反对 2,348,0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17.2265%;弃权 11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8716%。

关联股东泰安鲁民投金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鲁民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鲁民投点金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山东民营联合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徐鹏、杜海能对此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3、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融资租赁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事项及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4,584,1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810%;反对2,501,3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86%;弃权 17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6,340,0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85.9157%;反对 2,501,3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13.1520%;弃权 17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9322%。

4、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为控股子公司担保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4,819,6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410%;反对 2,263,8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373%;弃权 17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1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6,575,5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87.1540%;反对 2,263,8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11.9033%;弃权 17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942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山东德衡(济南)律师事务所的张霞律师、王圣然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山东德衡(济南)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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