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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健康(301507):参与技源集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战略配售

时间:2025年07月04日 22:25:48 中财网
原标题:民生健康:关于参与技源集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战略配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507 证券简称:民生健康 公告编号:2025-035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技源集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战略配售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为加强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技源集团”、“投资标的”)之间的战略合作关系,公司计划作为战略投资者以自有资金参与技源集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战略配售,认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所涉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授权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情况
为加强公司与技源集团之间的战略合作关系,公司计划作为战略投资者以自有资金参与技源集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战略配售,认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万元。

技源集团已于 2025年 4月 1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关于公司是否符合技源集团本次战略配售的战略投资者选取标准,并具备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的资格,将由技源集团及其保荐人(主承销商)依据监管机构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并完成其他必要的程序。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暨参与战略配售的最终认购金额,以技源集团及其保荐人(主承销商)公布的最终配售结果为准。

2、对外投资的决策与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5年 7月 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技源集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战略配售的议案》,同意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以自有资金参与技源集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战略配售,认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万元,并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战略配售认股协议约定范围内办理战略配售认股协议涉及的相关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所涉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授权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81741344724C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未上市)
成立时间:2002年 9月 17日
注册资本:35,000万元
注册地址:江苏省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锦绣路 2号
法定代表人:龙玲
经营范围:生产硫酸软骨素、β--羟基--β--甲基丁酸钙、依普黄酮、联二硫胺素、L--谷氨酰胺、7--酮基 DHEA、氨基葡萄糖盐酸盐,食品的生产、加工,消毒剂(不含危险品)的包装服务,提供质检技术服务;银杏黄酮、茶多酚、大豆异黄酮、硫酸软骨素、氨基葡萄糖、依普黄酮、丙酮酸盐、肌酸、β--羟基--β--甲基丁酸钙、联二硫胺素、L--谷氨酰胺、7--酮基 DHEA、氨基葡萄糖盐酸盐的研究、开发、销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的销售;保健食品及其他食品、药品的技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中草药种植;非食用盐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2024年2023年
营业收入100,185.7489,189.42
净利润17,534.4116,050.90
项目2024年 12月 31日2023年 12月 31日
资产总额118,602.14101,903.25
负债总额23,991.4224,766.77
所有者权益合计94,610.7277,136.47
注:上述数据来源于技源集团披露的《招股说明书》。

三、战略配售认股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
甲方: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乙方确认其满足其已经出具的有关承诺函中承诺的作为甲方本次发行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相关要求,并同意作为本次发行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申购甲方本次发行之 A股股票,且乙方签署及履行本协议已取得了必要的内外部批准和授权。甲方同意,在甲方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之后,且在双方履行完毕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的审查、备案或其他程序后,将乙方确定为甲方本次发行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之一。

3、认购情况
乙方承诺以不超过人民币 1,50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整)认购甲方本次发行之 A股股票,并按照《缴款通知书》规定的缴款时间、缴款金额、缴款方式、缴款账号等安排予以缴款。

乙方同意甲方以最终确定的本次 A股之发行价格向乙方进行配售,配售股数等于乙方最终获配的战略配售金额除以发行价格向下取整确定。

乙方最终获配的战略配售金额和配售股数应以甲方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发布的有关配售结果的公告为准。

4、锁定期
乙方承诺获配的本次发行之股票(以下简称“获配股票”)中,获配股票的锁定期限为 12个月,锁定期限自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计算。在上述锁定期限内,乙方将不通过任何形式转让、委托他人管理或由发行人回购对应的获配股票。

5、违约责任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本协议当事人均须严格遵守本协议的规定,任何一方不遵守本协议规定的任何内容,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直接或间接给守约方造成的任何损失。

6、协议的生效
基于乙方系上市公司,且乙方已就本协议所涉内容完成除董事会审议外全部投资决策流程,乙方的董事会审议流程尚需根据甲方本次发行进程择机进行。因此,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并经乙方董事会审议通过乙方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事宜后正式生效。本协议成立后,双方均应当积极推进乙方参与甲方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相关事宜。

本协议的补充或变更,必须经协议双方共同协商,并订立书面补充或变更协议后方能生效。

7、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履行本协议所产生的任何争议,应由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 30日内达不成一致意见时,本协议之任何一方可向上海仲裁委按照提交仲裁时该院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在上海。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四、投资风险分析与提示
1、关于公司是否符合技源集团本次战略配售的战略投资者选取标准,并具备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的资格,将由技源集团及其保荐人(主承销商)依据监管机构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并完成其他必要的程序。

2、技源集团本次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发行结果将受到公开发行时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证券市场整体情况、投资者对公司股票发行价格的认可程度及股价未来趋势判断等多种内、外部因素的影响。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暨参与战略配售的最终认购金额,以技源集团及其保荐人(主承销商)公布的最终配售结果为准。

同时,技源集团本次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亦可能面临因认购不足而导致的发行失败风险,从而影响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的具体实施。

3、除了技源集团自身经营和财务状况,锁定期内宏观政策、市场环境变化、行业估值波动、解禁时的流动性情况等因素,可能影响公司的投资收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风险控制措施
1、在本次对外投资前,公司将进行严格的尽职调查程序,对投资标的进行基本面分析,评估管理层及核心团队的能力,分析发行估值的合理性,并对市场新发行证券上市后的表现进行数据分析。

2、锁定期内,公司将通过持续跟踪监测投资标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跟踪行业动态,以监控投资情况。在获配股票的锁定期限结束后,公司将制定详细的退出策略规划。

六、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深化并巩固公司与技源集团互信互利的战略合作关系,有助于有效整合双方在技术支持、业务协同等领域的优质资源与核心优势,优化产业资源的高效配置与协同发展,有利于提升公司行业影响力与竞争力,优化配置产业资源,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业务布局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次对外投资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参与战略配售,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将依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最终以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七、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战略配售认股协议》

特此公告。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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