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奈科技(688116):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

时间:2025年07月04日 22:05:57 中财网
原标题:天奈科技: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可以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投资评审小组组长,另设副组长一至二名。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条 投资评审小组负责做好战略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
(一)由公司有关部门或控股(参股)企业上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的意向、初步可行性报告以及合作方的基本情况等资料; (二)由投资评审小组进行初审,签发立项意见书,报战略委员会备案; (三)公司有关部门或者控股(参股)企业对外进行协议、合同、章程及可行性报告等洽谈并将相关情况报投资评审小组;
(四)由投资评审小组组织评审,签发书面意见,并向战略委员会提交正式提案。

第十一条 战略委员会根据投资评审小组的提案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将讨论结果提交董事会,同时反馈给投资评审小组。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但是遇有紧急事由时,可以口头、电话等方式随时通知召开会议。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委员主持。

第十三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四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战略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全体成员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采用视频、电话或者其他电子通信方式召开。

第十五条 投资评审小组组长、副组长可列席战略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邀请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六条 如有必要,战略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七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公司章程》及本实施细则的规定。

第十八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记载以下内容:会议日期、时间、地点、主持人、参加人、会议议程、各发言人对每项审议事项的发言要点、每一事项表决结果,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

第十九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对会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二十一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记录、决议作为公司档案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实施细则没有规定或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实施细则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二十四条 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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