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凌信息(688175):董事会换届选举

时间:2025年07月04日 21:53:55 中财网
原标题:高凌信息: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75 证券简称:高凌信息 公告编号:2025-048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将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将届满,公司于2025年7月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的资格审查,提名冯志峰先生、孙统帅先生、刘广红先生、张建军先生、石磊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李红滨先生、夏建波先生、梁枫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李红滨先生、夏建波先生、梁枫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独立董事课程学习证明,其中夏建波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本次董事会换届事项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其中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选举将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此次股东大会选举的8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董事相关议案之日起就任,任期3年,其中独立董事任期还需同时满足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的规定。

二、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在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董事会换届事项相关议案之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5日
附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冯志峰先生,出生于1974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1999年7月至2000年12月,任中国石化集团第二建设公司技术员;2001年1月加入公司,历任公司销售管理部经理、运营总监、研发总监、副总经理;2016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7年12月至今,任高凌技术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8年6月至今,任信大网御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0年9月至今,任上海红神董事长、总经理;2021年2月至2025年2月,任南京高凌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2025年7月4日,冯志峰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珠海横琴新区资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330,000股,持股比例1.0293%。冯志峰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2、孙统帅先生,出生于1976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00年8月至2001年2月,任伟创力科技(珠海)有限公司工程部CAD/CAM工程师;2001年10月至2002年6月,任广州康威兴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部主管;2002年7月至2012年3月,在珠海高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历任单板工程师、单板主管、整机主管、军网办服务中心主任、客户经理、军网办副总经理;2012年3月至2016年12月,任中兴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政企高级客户经理;2017年1月至2017年8月,任北京弘新技术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2017年8月加入公司,历任政府事业部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子公司信大网御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截至2025年7月4日,孙统帅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珠海横琴新区资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980,000股,持股比例0.7578%;通过珠海横琴新区曲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280,000股,持股比例0.2165%。孙统帅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3、刘广红先生,出生于1975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1999年10月至2001年3月,任顺霸发展(珠海)有限公司销售经理;2001年3月至2002年3月,任珠海新慧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终端事业部销售经理;2002年4月加入公司,历任公司客户经理、河南办事处副总经理、河南办事处总经理、华中大区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等职;2018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23年1月至今,任高凌技术总经理。

截至2025年7月4日,刘广红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珠海横琴新区资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120,000股,持股比例0.8661%。刘广红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4、张建军先生,出生于1978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2001年8月至2002年12月,任巨龙通信设备有限责任公司软件开发工程师;2003年1月加入高凌信息,历任开发工程师、主管、部门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2019年1月至今,任公司总工程师、高凌研究院院长;2022年8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2025年7月4日,张建军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珠海横琴新区资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350,000股,持股比例0.2707%。

张建军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5、石磊先生,出生于1983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6年7月至2010年9月,任公司开发工程师;2010年10月至2012年6月,自主创立工作室,负责技术开发和运维;2012年7月至今任职于公司,历任研发总监,现任总经理助理、副总工程师;2022年7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截至2025年7月4日,石磊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珠海横琴新区资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350,000股,持股比例0.2707%。

石磊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李红滨先生,出生于1966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毕业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专业,北京大学教授,现任国务院三网融合专家组成员,国家宽带战略起草组成员,国家科技部863计划信息领域“十三五”战略研究核心组成员,国家广电总局科技委特邀委员、国家广电总局标准化委员会委员,中国通信学会常务理事、中国通信学会信息网络专业委员会成员。

1989年2月至2002年7月,历任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2002年7月至今,任北京大学教授;2016年5月至2018年2月,任中国联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至2021年任江苏有线(股票代码:600959)独立董事;2015年至2022年任宜通世纪(股票代码:300310)独立董事;2015年8月至今任北京坛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任贵广网络(股票代码:600996)独立董事;2020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李红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红滨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2、夏建波先生,出生于1965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工商管理专业,中国注册会计师。分别自2004年、2012年、2017年开始任珠海中信华安顾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原阳县华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珠海正汉置业有限公司董事;2005年至2021年8月,任珠海正和通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合伙人;2013年9月至2020年9月,任原阳县中安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3年11月至2024年9月,任珠海太川云社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1月至今,任广东腾晖信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月至今,任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23年8月至今,任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夏建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夏建波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3、梁枫先生,出生于1973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江西财经学院审计学专业,中国注册会计师。1993年9月至2003年2月任中国建设银行珠海分行筹资科科员;2003年3月至2005年12月任珠海香洲一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副总兼财务总监;2005年12月至2008年1月任珠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2008年1月至2008年12月任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纪业务部副总兼总部营销中心总经理;2009年1月至2010年10月任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曲靖翠峰东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2010年10月至2016年6月任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人民东路珠海营业部总经理;2016年6月至2018年12月任珠海横琴金投挂牌上市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主任;2017年2月至2020年1月任珠海五诚创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8年4月至2020年8月任珠海横琴优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8年12月至2021年11月历任珠海上市挂牌企业协会筹建组负责人、秘书长;2020年6月至2024年8月任广东三浦车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6月至2024年11月任广东飞企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2月至2023年5月任珠海伊斯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2月至今任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3月至今任珠海双喜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11月至今任珠海上市挂牌企业协会顾问;2021年12月至2023年11月任珠海雷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7月至今任珠海康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2月至今任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月至2022年7月历任珠海天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特别助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22年7月至今任珠海天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24年3月至今任天威科创(珠海横琴)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梁枫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梁枫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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