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和美康(688246):嘉和美康关于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

时间:2025年07月04日 21:45:24 中财网
原标题:嘉和美康:嘉和美康关于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46 证券简称:嘉和美康 公告编号:2025-048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一、 股东会有关情况
1. 股东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7月15日
3.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股票代码股票简称股权登记日
A股688246嘉和美康2025/7/10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夏军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5年6月27日公告了股东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17.99%股份的股东夏军,在2025年7月4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会召集人。股东会召集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于2025年7月4日收到公司股东夏军先生书面提交的《关于提请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增加《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5年6月27日公告的原股东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7月15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院28号楼1层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2025年7月15日
网络投票结束时间:2025年7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2.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应选董事(3)人
2.01关于选举夏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
2.02关于选举任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
2.03关于选举刘志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的议案
3.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的议案应选独立董事(3)人
3.01关于选举任宏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的议案
3.02关于选举王韵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的议案
3.03关于选举李文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的议案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2、议案3已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议案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议案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7月15日召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7月15日召

序号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序号累积投票议案名称投票数
2.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董事(3)人
2.01关于选举夏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关于选举任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3关于选举刘志华先生为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独立董事(3)人
3.01关于选举任宏女士为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02关于选举王韵先生为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03关于选举李文华先生为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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