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天然气(603689):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时间:2025年07月04日 21:31:00 中财网
原标题:皖天然气: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五日
目 录
会议须知............................................................1会议议程................................................................3议案一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5议案二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6议案三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7议案四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8议案五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9议案六关于第五届独立董事工作薪酬标准的议案...................................12议案七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13议案八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21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特制定本须知,望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本次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必请出席现场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到达会场,登记参会资格并签到。未能提供有效证件并办理签到的,不得参加现场表决和发言。除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认可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

三、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除会务组工作人员外,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场内请勿大声喧哗。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四、大会设会务组,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相关事宜的处理。

五、股东参加本次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六、在会议集中审议议案过程中,参会股东按会议主持人指定的顺序发言和提问。股东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集中回答股东提问。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就议案进行发言。

七、本次大会的现场会议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对表决票中表决事项,发表以下意见之一来进行表决:“同意”“反对”或“弃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未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八、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九、本次会议由现场推举的计票、监票人进行现场议案表决的计票与监票工作。

十、公司董事会聘请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序号审议事项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5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关于第五届独立董事工作薪酬标准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7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8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五、现场参会股东、股东代表、委托代表对会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六、统计表决结果;
七、股东交流;
八、由监票人宣布表决结果;
九、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股东大会决议,董事和记录员签署会议记录;
十二、宣布大会结束。

议案一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
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3月修订)》《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年3月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6月27日发布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该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5日
议案二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
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3月修订)》《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年3月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股东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股东会议事规则》已于2025年6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发布。

该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5日
议案三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
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3月修订)》《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年3月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已于2025年6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发布。

该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5日
议案四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
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3月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鉴于取消监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相关职责,《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公司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已于2025年6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

该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5日
议案五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在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独立、客观、公正,顺利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真实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建议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汇报如下:
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2.人员信息
截止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人,注册会计
师178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3.业务规模
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
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0次。5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宇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宇先生,200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民先生,200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4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阳伟先生,200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刘宇、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宇、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民、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阳伟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综上,建议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
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提请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度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该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5日
议案六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独立董事工作薪酬标准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结合目前整体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行业、规模,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水平,建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年度工作薪酬标准为每人每年人民币8万元(税前)。本薪酬标准有利于保障独立董事正常履行职务,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薪酬采取按月支付的方式,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本次薪酬标准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该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5日
议案七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保障董事会正常运作,按照《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应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资格审查通过,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吴海先生、纪伟毅先生、朱文静女士、倪井喜先生、徐伟先生、陶青福先生、王肖宁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候选人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和工作经验;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5日
附件:
吴海先生个人简历
吴海,男,1977年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现任公司董事长。

曾任皖能合肥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部主任,皖能合肥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监督部主任,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部主管,国电蚌埠发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部副主任、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部副主任,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基本建设管理部主任、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管理部主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截至本次董事会审议之日,吴海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20,000股;
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
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

附件:
纪伟毅先生个人简历
纪伟毅,男,1966年出生,硕士学历,工程师。现任香港中华
煤气有限公司行政委员会成员暨内地公用业务营运总裁、港华智慧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暨燃气业务营运总裁、港华投资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暨华衍水务执行副总裁、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曾任中华煤气国际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江苏及安徽区域)、执行副总裁。

截至本次董事会审议之日,纪伟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本公
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
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

附件:
朱文静女士个人简历
朱文静,女,1978年出生,本科学历,正高级会计师。现任安
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主任。曾任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财会部业务主办、审计部业务主办,安徽省响洪甸蓄能发电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审计岗,新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主任,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主管,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主任,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主任。

截至本次董事会审议之日,朱文静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本公
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
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

附件:
倪井喜先生个人简历
倪井喜,男,1970年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高级政
工师。现任中煤新集公司首席经济师,企业发展部部长。曾任安新集矿区组织部干事,淮南市煤电总公司人事处干事、政治部任科长、团委副书记,国投新集公司新集二矿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国投新集公司新集一矿党委副书记(主持工作)兼纪委书记,国投新集公司新集三矿党委书记兼经营矿长,国投新集公司供应部部长,国投新集公司副总经济师兼供应部部长,国投新集公司副总经济师兼销售部部长,国投新集公司副总经济师兼杨村矿党总支书记,国投新集公司、中煤新集公司副总经济师。

截至本次董事会审议之日,倪井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本公
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
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

附件:
徐伟先生个人简历
徐伟,男,1966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工程师。现任港华集团
内地公用业务高级副总裁暨华中区域总经理。曾任上海华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河北省天然气常务副总经理、杭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港华集团华东区域副总裁,港华集团内地公用业务营运管理中心主任、高级副总裁。

截至本次董事会审议之日,徐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本公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
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

附件:
陶青福先生个人简历
陶青福,男,1974年出生,本科学历。现任公司总经理、董事
会秘书。历任宣州金亭粉业有限公司业务员、会计,安徽飞鹰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财务总监,安徽天圆粉体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宣城市城市燃气有限公司川气办、市场部主任,广德宣燃天然气有限公司总经理,广德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总经理、党支部书记,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公司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次董事会审议之日,陶青福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00,000
股;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

附件:
王肖宁女士个人简历
王肖宁,女,1971年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安
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外派董事。曾任安徽美菱电器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安徽兴泰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安徽省皖能电力运营检修股份公司党委委员、财务总监、工会主席。

截至本次董事会审议之日,王肖宁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本公
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
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

议案八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保障董事会正常运作,按照《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应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资格审查通过,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李鹏峰先生、孟枫平女士、章剑平先生和罗守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候选人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和工作经验;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5日
附件:
李鹏峰先生个人简历
李鹏峰,男,1975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律师。现任安徽承义
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安徽承义应用法学研究所出资人、理事兼任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核委员,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核委员,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安徽安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律师。

截至本次董事会审议之日,李鹏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本公
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
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

附件:
孟枫平女士个人简历
孟枫平,女,1969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教授。现任安徽农业
大学会计学系教授,安徽省政协第十三届委员,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合肥农村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助教,日本名古屋市立大学经济学部访问学者,安徽泗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次董事会审议之日,孟枫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本公
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
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

附件:
章剑平先生个人简历
章剑平,男,1968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律师。现任安徽卓泰
律师事务所主任,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安徽省供销合作社监察处法务,合肥君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安徽世纪天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截至本次董事会审议之日,章剑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本公
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
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

附件:
罗守生先生个人简历
罗守生,男,1957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

截至本次董事会审议之日,罗守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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