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龙蟠科技(603906):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5-091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江苏龙蟠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蟠新材料”)、常州锂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锂源”)和湖北锂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锂源”)均为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龙蟠科技”)并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 ? 本次担保情况:由公司为上述下属公司合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18,80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其中常州锂源和湖北锂源为公司控股公司,其余股东未同比例提供担保,公司对其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等方面具有充分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截至目前,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含本次担保)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55.31亿元。无逾期担保。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不含本次担保)对外担保总额已超2024 100% 过上市公司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 ,被担保对象湖北锂源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因担保发生频次较高,且子公司多在与金融机构签订贷款及担保协议后根据实际用款需求分批提款,为便于投资者了解公司阶段性时间内的对外担保概况,公司按月汇总披露实际发生的担保情况。2025年6月,公司累计新增为下属公18,800.00 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了总计 万元的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分别于2025年2月21日和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以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拟为自身或互为对方提供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担保、其他融资担保、履约担保、业务担保、产品质量担保以及向供应商采购原材料的货款担保等,包括新增担保和原有担保的展期或续保,不含之前已审批的仍在有效期内的担保以及其他单独审议的担保事项。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信用担保、资产抵押、质押等。担保额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此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担保额度合计不得超过人民币139.5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江苏龙蟠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92MAC76KPQ4C 注册资本:14,5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通大道6号 法定代表人:石俊峰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润滑油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润滑油加工、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食品用洗涤剂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龙蟠新材料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3MA2603RN45 注册资本:77,861.4662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常州市金坛区江东大道519号 法定代表人:石俊峰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常州锂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600MA4F5A9Q29 注册资本:41,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襄阳市襄城区余家湖工业园区天舜大道20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湖北锂源为常州锂源全资子公司、公司控股孙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1、公司为龙蟠新材料提供的担保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鼓楼支行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担保范围: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以下称“被担保债权”)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公司为龙蟠新材料提供的担保 债权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紫东支行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 担保范围:乙方保证担保范围为主债权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下同)、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付的其他款项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本合同所称“甲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公证费、评估费、拍卖费、公告费、送达费、差旅费、保险费、保管仓储费查询费、提存费、过户手续费及税费、汇款手续费、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等。 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主合同项下债权延期的,保证期间为延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主合同项下债务分批到期的,则每批债务的保证期间为该批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甲方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及主合同之约定提前实现债权或解除主合同的,则保证期间为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或主合同解除之日起三年。 3、公司为常州锂源提供的担保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人民币2,800万元 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至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主合同约定分期还款的,保证人对主合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至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4、公司为湖北锂源提供的担保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至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主合同约定分期还款的,保证人对主合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至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5、公司为湖北锂源提供的担保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下属公司龙蟠新材料、常州锂源和湖北锂源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支持,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保障其业务持续、稳健发展。被担保对象具备偿债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本次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常州锂源的其余少数股东单独持股比例均低于10%,其中常州优贝利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石俊峰的关联方,与南京金贝利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南京超利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均为公司管理层参与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目前尚未实缴出资,不享有股东权益。由于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较低,且不参与常州锂源及其下属公司的日常经营,公司对上述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等方面具有充分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因此上述公司的其余股东未同比例提供担保,也未对公司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有利于公司的整体发展。被担保对象具备偿债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风险管控体系,对担保业务实施全流程规范化管理。具体实施措施包括:设立专职岗位对担保台账进行动态记录与管理;建立项目准入评估机制,通过多维度(包括但不限于资金用途合规性、还款来源可靠性、现金流量充足性等核心要素)开展可行性论证;严格履行偿债能力审查程序,通过持续追踪被担保方的经营情况及财务变化,审慎评估被担保对象债务履约能力等。该管控体系旨在通过动态风险预警机制,有效防范担保业务风险,保障公司资产安全。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经审批的担保总额为141.98亿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460.94%。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55.31亿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179.56%,在公司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其中公司对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5.21亿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79.23%。公司及下属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5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