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豫光金铅(600531):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豫光金铅2025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5年07月04日 21:20:47 中财网
原标题:豫光金铅: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豫光金铅2025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国联民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光金铅”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5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预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新增担保预计的情况
为支持豫光(香港)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光香港)有效拓展区域市场业务并优化资金流动性管理,2025 年度,公司拟向豫光香港提供不超过 4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以协助其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截至 2025年 7月 4日,公司未对豫光香港提供任何担保。

(二)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2025年 2月 11日公司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2025 年度公司拟为 3家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62,000万元。本次公司拟为下属全资子公司豫光香港新增担保 40,000万元。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后,2025 年度公司拟为 4 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2,000万元,其中:为上海豫光金铅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为 80,000 万元,为河南豫光合金有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为 15,000保额度预计为 40,000万元。

(三)本次新增担保额度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被担保方担保 方持 股 比例被担保方 最近一期 资产负债 率截至目 前担保 余额本次新 增担保 额度担保额度 占公司最 近一期净 资产 比例担保预计有效期是 否 关 联 担 保
豫光香港100%434.68%040,0006.97%自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2026年2月10日
注:上述最近一期数据为 2025年 3月 31日数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豫光(香港)国际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香港湾仔区皇后大道东 43号
注册资本:7.00万美元
主要经营范围:贸易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豫光香港资产总额 62,566,563.48 元,负债总额181,566,916.77元,净资产-119,000,353.29元,资产负债率 290.20%;2024年 1-12月利润总额-21,7471.49元,净利润-21,7471.49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豫光香港资产总额 54,304,850.92 元,负债总额236,054,745.37元,净资产-181,749,894.45元,资产负债率 434.68%;2025年 1-3月利润总额-62,880,706.67元,净利润-62,880,706.67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目前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额度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

上述担保额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书面授权的代表在核定担保额度内全权办理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协议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全资子公司,公司具有充分掌握与监控被担保公司现金流向的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上述担保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 2025年 7月 4日,公司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 304,8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55.33%;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包含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为人民币162,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9.41%;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142,8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5.92%。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豫光金铅 2025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担保事项履行了目前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决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5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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