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光金铅(600531):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豫光金铅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5年07月04日 21:20:47 中财网
原标题:豫光金铅: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豫光金铅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国联民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光金铅”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日常性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 7月 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前述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年 7月 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赵金刚先生、任文艺先生、张安邦先生、孔祥征先生均回避表决。公司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并以 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的金额和类别
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公司拟与甘肃宝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宝徽”)分别签订铅渣、铜渣购货合同,预计 2025年全年该类交易金额分别为5,000万元、2,000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 联 人本次预 计金额占同类 业务 比例 (%)2025年 1-6 月与关联人累 计已发生的交 易金额上年 实际 发生 金额占同类业 务比例 (%)
甘 肃 宝 徽5,0000.19000
      
 2,0000.08000
注:(1)甘肃宝徽所产铅渣、铜渣为公司原料所需;
(2)预计公司与关联方 2025年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7,000万元; (3)除增加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外,2025年度其他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内容、金额不变,仍按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执行。

2、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铅渣中含铅、银、金金属的计价原则为以甲方实际提货当月上海有色网公布的 1#电解铅、2#银、金(95)均价为准,具体价格根据铅渣中含铅、银、金的品位由双方协商确定。

(2)铜渣含铜金属、含银金属计价原则为以乙方意见认定的点价当日的上海有色网公布的 1#电解铜、3#银现货均价为参照基价并乘以双方约定系数计价,具体价格根据铜渣中铜的品位由双方协商确定。

以上计价标准除严格按市场定价外,还应参考同期同等规模第三方的交易价格。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甘肃宝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1227225851949E
成立时间:1994年 12月 1日
注册地址:甘肃省陇南市徽县城关镇滨河路中段
法定代表人:李拥军
注册资本:7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有色金属冶炼、锌锭、锌产品、硫酸及副产品生产、矿产品购销;出口本企业自产的锌锭、锌产品及副产品;进口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关系:公司母公司豫光集团持有其 51%的股权,与公司属于同一母公司。

2、主要财务情况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甘肃宝徽资产总额为 3,620,356,590.34元,负债总额为 2,944,986,916.83 元,净资产为 675,369,673.51 元,2024 年营业收入为1,793,202,024.38元,净利润为 19,055,920.92元,资产负债率为 81.35%。

截至 2025年 3月 31日,甘肃宝徽资产总额为 3,610,078,584.64元,负债总额为 2,953,308,736.05元,净资产为 656,769,848.59元,2025年 1-3月营业收入为 400,091,460.62元,净利润为-21,299,762.67元,资产负债率为 81.84%。

3、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前期与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正常履约,目前该公司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属正常业务往来。

该关联交易按市场规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不会因该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交易行为,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