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大立(002214):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基金
证券代码:002214 证券简称:*ST大立 公告编号:2025-034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授权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共同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共同投资事项尚需进行工商变更登记、基金备案等手续;本次合作各方共同出资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投资周期较长,在运作过程中可能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交易方案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而使基金总体收益水平存在不确定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进行投资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对外投资概况 (一)交易基本情况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与浙江坤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坤鑫投资”)及各有限合伙人共同签署了《浙江战兴接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共同投资浙江战兴接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目标募集金额总额为人民币5亿元,出资方式均为货币出资,全体合伙人本次拟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5亿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2,500万元,出资比例为5%。 (二)关联情况说明 本次共同投资事项不构成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共同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合作各方基本情况 (一)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基本信息 1、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浙江坤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6年12月1日 法定代表人:陈兴 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钱江国际时代广场3幢1805室。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经济信息咨询、财务咨询。(除金融、证券、期货、保险等前置许可项目,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信息:浙江浙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0% 实际控制人:浙江股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投资领域:集成电路、人工智能、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 登记备案情况:2017年 3月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登记类型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P1062168)。 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以上合作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有限合伙人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浙江省产业基金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2、公司名称:浙江浙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公司名称:杭州上城领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公司名称:浙江睿扬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公司名称:杭州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公司名称:湖州鑫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7、公司名称:嘉兴市秀湖创业创新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8、公司名称:桐乡市金信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9、公司名称:常山县上富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10、公司名称:上海全盛宏风技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11、公司名称:嘉善经惠高新产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以上合作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上述各合作方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截至目前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三、合伙企业的基本情况 1、名称:浙江战兴接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企业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2、合伙企业规模:人民币50,000万元 3、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4、执行事务合伙人:浙江坤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出资方式:所有合伙人之出资方式均为货币出资 6、注册地址:浙江省上城区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具体以登记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8、投资方向:本基金重点支持先进制造、集成电路、人工智能、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深海空天等符合新质生产力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要求的关键领域。 9、合伙期限:本合伙企业作为私募基金产品的经营期限为7年(不含延长期),本合伙企业作为私募基金产品的经营期限起算日为首次交割日。 四、合伙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伙企业的目的:通过筛选优质基金存续份额或底层资产,优化资产组合结构,实现良好的投资收益,为合伙人创造满意的投资回报。 (二)组建期限与合伙期限 1、合伙企业应在本协议签署后6个月内完成基金设立手续(含私募基金备案手续)。 2、无论合伙企业在企业注册登记机关登记并公示的工商信息中以“合伙期限”字样载明的本合伙企业的存续期如何,本合伙企业作为私募基金产品的经营期限为7年(不含延长期),本合伙企业作为私募基金产品的经营期限起算日为首次交割日。 3、合伙企业作为私募基金产品的经营期限分为投资期和退出期。 4、基金投资期。投资期自合伙企业作为私募基金产品的经营期限起算日起,至下列日期中较早的一个为止: (1)自合伙企业作为私募基金产品的经营期限起算日起满4年; (2)合伙企业可投认缴出资额全部投资完毕; (3)本协议中约定的其他导致投资期提前结束的情形。 5、基金退出期。投资期结束后进入退出期。退出期为3年。 6、基金延长期。根据合伙企业的经营需要,经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退出期可合计最长延长1年。 (三)合伙人及其出资 1、合伙企业目标募集金额总额为5亿元。各合伙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有限合伙人按照执行事务合伙人的缴付通知的时间缴付出资。合伙人分三期缴纳出资,首期出资比例为其认缴出资额的40%,第二期、第三期出资比例分别为其认缴出资额的 30%。后续出资按照基金投资进度在投资期内分期实缴出资。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各期出资时间和各期出资比例与有限合伙人相同。 (四)管理方式 1、合伙企业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担任管理人。 2、合伙人签署本协议即视为同意由浙江坤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合伙企业的管理人。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未经省产业基金事先书面同意,管理人不得将其管理人职责委托给其他第三方。 (五)投资模式 1、投资方向 本基金重点支持先进制造、集成电路、人工智能、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深海空天等符合新质生产力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要求的关键领域。 2、投资方式 本基金主要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受让基金份额、其他基金持有的公司股权,或通过间接方式投资公司股权等方式进行投资。 3、投资决策程序 为了提高投资决策的专业化程度,提高投资业务的操作质量,由普通合伙人的投资专家或另邀请投资专业人士组成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对投资机会和项目退出机会进行专业的决策,并向普通合伙人负责。 五、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参与共同投资设立基金,一方面,能够充分发挥和利用省产业基金和各方的优势和资源,投资于符合新质生产力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要求的关键领域,有助于进一步挖掘产业链上下游及横向优质企业,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完善公司整体战略布局。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公司分享潜在的投资回报,并能有效降低公司的投资风险,为公司及股东创造合理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2、本次共同投资合伙企业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投资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是在充分保障公司营运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情况下进行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风险提示 本次拟投资的合伙企业尚需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具体实施情况和进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存在合伙人未能按约定出资到位、合伙企业未能寻找到合适投资项目,以及受宏观经济、产业政策、行业周期、市场环境等多种外部因素的影响,可能面临一定的投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共同投资的进展情况,通过与共同合伙人共担风险,减少投资过程中的不确定性,降低投资失败或亏损的风险,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合同的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共同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签署的《合伙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八、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合伙企业份额认购,且未在合伙企业中任职。 2、本次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不构成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 3、2025年6月5日,公司与盛航(台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航科技”)签订《投资协议》,公司出资 1,476万元,获得盛航科技 10%的股权;2025年6月20日,台州苗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台州展翼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与盛航科技签订《投资协议》,台州苗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500万,台州展翼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800万,分别获得盛航2.9744%和4.7591%股权。台州苗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台州展翼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为本次公告浙江战兴接力股权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浙江坤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私募股权基金。 4、公司对该基金拟投资标的不具有一票否决权。 5、公司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6、公司本次投资事项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实施过程中,及时披露投资事项的进展情况 九、备查文件。 经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五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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